我和我丈夫于2010年4月离婚,当时孩子由丈夫抚养,生活费我出我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可前一阵子我听我的同学说,生活费可以是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我觉得我给多了,可不可以反悔,支付百分之二十?
由于无法忍受老公愚孝的听取婆婆及他妹妹的做法 提出离婚 可孩子(男孩)目前7个月,在怀孕至今 所给生活费有限,我要怎样维护我和儿子的合法权益呢?请指教!
我和妻子分居快三年了,现在要离婚,但是妻子不回来,结婚证是在男方住地办的,她的户口自结婚就没转来,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上法院起诉,我本地法院说对方户口不在当地不受理,要去妻子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我又不想去她们那里,协议吧她又不回来,就这样把我拖着,我该怎么办?
本人因这离婚问题整整烦恼了快二年(从分居开始算起),可始终没有结果。我一直带着五岁的男孩独自生活着,感觉心而力不足了。他什么也不管。他和其他的女人在同居,财产不给我知道,分手给一点打发。对他的这种做法我很不服。受害人是我,他却还这么猖狂。我想以法来讨回我的尊严和我应得的。现在我该怎么做?尽快,谢谢!
情况说明: 结婚四年,男方为再婚,有一个十岁孩子,婚后生了一个孩子,现两岁,感情不合想离婚,结婚地点在异地,各自户口也不在本地。 1、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2、男方不愿意离婚,请问要打官司的话应该如何办?是否需要某些方面的证据? 3、孩子我要,请问抚养费如何? 4、离婚后,继子与我是否还存在什么关系? 麻
我跟我老公结婚八年了,可他从结婚到现在,外面一直有女人,经常有自称是他老婆的人发一些很亲密的短信给他,搞得我们现在的生活很不安宁,目前我很想离婚,请问我需要准备一些什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