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前夫离婚后,儿子归前夫。离婚多年后,我有了经济适用房。离婚后,我没再生儿女。故想把经验适用房留给我前夫抚养的儿子,不知是否可以?
7个月前,我弟弟突然去世。全家人怕我父亲受不起打击,就一直对我父亲隐瞒了死讯,弟弟的遗产也就没有分割。现在,我父亲也突然去世了,我们没能有机会告诉他儿子的死讯。而且,因为他过去想不到儿子会走这么早,也就不会想到继承我弟弟遗产的问题,就没有明确表示过会放弃继承权。 请问:如果有“向父亲隐瞒了我弟弟
劳动合同法第40条中的“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和第46条的第三款“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两者能否同时适用?即:用人单位在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额外支付了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能否再要求单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
比较老的房子了,房主是爸爸,爷爷脑溢血半身行动不便(爷爷无房),爸爸妈妈共同赡养其,三个人的户口也均落在这里,但考虑房子实在太小,活动不便,这三个人能否作为一户家庭申请经济适用房?
我一直住我奶奶的经济适用房,这个房子是我妈妈2000之前买的写的我奶奶名字。 我们家一直住这个房子,没钱买新房子。请问经济适用房能否继承呢。 我看现在大家都在把经济适用房转为商品房。国家不会对经济适用房出台什么新政策吧 比如不能继承 拿我爷爷工龄买的应该算是福利分房吧 能算经济适用房吗
我是2005年买的一套经济适用房,现在我们这里经济适用房不允许买卖。我想知道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么?可以转赠么?如果转赠能过户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