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关于房屋买卖与租赁的问题。 A将一套83年的老公房以95万元卖给B。过户时间是2013年3月1日。 房屋买卖合同的附加条款中写明:从2013年3月1日起,B将房屋租赁给A,每月收取2000元租金,直到2013年12月30日止。任何方提前终止合同,将承担5000元违约金。A将一次性付清到年底的租金。 买卖结束之后,在中介的催促下,A与B在2013年4月又另外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有很多错误点: 错误1:合同写的租赁时间为8个月,下面的时间写的是2013年3月10日到3013年10月10日。 错误2:合同是一份复印件,没有在房屋中心备案。 错误3:签署人是A的女儿。(A当时在场) A支付了8个月的租金给B。 现在,B要求A在10月10日搬出,A认为当初是在中介的诱导下,错签了这份多处有漏洞的合同,坚持要求住到12月底。准备在10月份支付4000元租金给B。 请问这样的情况,如果走法律程序,哪边有理?我是A的朋友。
我2002年在某医院上班,一直未签合同,但上养老和医疗两险,工资始终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于2011年4月自动辞职,未要求任何补偿,2011年8月又重回单位上班,单位要将我在家这4个月间的保险金(全额)从我现在的工资里扣除,这合理吗?除此以外,我还有几点想问: 1.如果我现在提出辞职,能否索取未签署劳动合同应得的双
请问尊敬的律师2个问题,这究竟是“借条”,还是实质是“借款合同”?甲向乙借款,谁才是出借人?
甲乙双方写了一式两份的借据,名为“借条”, 内容为:甲向已借款人民币10万元, 甲乙双方都在“借款人”处签了名和按了手印。 请问尊敬的律师2个问题; 1:甲乙双方签的是“借条”,还是只不过名字错写为“借条”,而实质上是一式两份,甲乙双方都签了名的“借款合同”呢?单凭这其中的
律师您好。我有一个问题想要质询您。 房东要拿走我的身份证和一张一寸照片,说要办暂住证。并承诺明天晚上归还身份证。我不知道这样会不会给我留下什么不好的问题。我上网查过一些资料,可惜没有得到确切的回答,所以想质询一下您,如果有什么问题,希望您能告诉我一下解决的办法 。谢谢。
我们公司有点特别,乐购超市和HP签的IT维护项目,然后HP把这项目转包给我们老板,然后我老板把我们的人事关系转包给博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签合同,博彦又把交社保转给无锡的前程无忧(因为我是无锡的)。 情况是这样的,博彦提前三十天2013.7.30 知道我们因项目结束要与我们解除劳动合同,接受了,八月中旬博博彦寄给我解
作为出租方,我们与对方签订了三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规定租金一年一交,水电气网等费用由承租方自理,且规定任何一方不得单独终止合同,如需终止合同与双方协商解决,但未约定违约金事项,也未缴纳保证金。而现在对方已经租赁10个月了且缴纳第一年一年租金,现对方因寻到价低房屋,并已经从我们这搬走,对方向我们索要剩
我在上海,我想咨询个问题,我租用村庄土地,和村里有租赁合同,
我在上海,我想咨询个问题,我租用村庄土地,和村里有租赁合同,租下来后建了厂房并已出租给某印刷厂并与租用者也定了合同,今天印刷厂因操作不当化学品燃烧造成损失,请问我是否要承担责任? 谢谢!
我租了一家地下一层的餐饮用商铺(和中介及业主三方合同),结果去工商局用这个房子注册登记公司的时候,工商局说这个房子虽然有房本,但没有提交过建委的地下空间备案证明,不能予以办理。我要求房东办理,房东不给办理,且即使他同意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办下来,从租房生效开始已经过了半个月了,严重影响了我的进度并且
我爷爷的房子,97年爷爷死后房子是我奶奶的,现在房产证上面的名字是我奶奶。 2008年我爸爸死了,2013年1月我奶奶死了,我奶奶一共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我爸爸,已经过世),父母,配偶都死了,问下现在房子继承,我可以继承到多少个平方,房子90个平方。
我是管理劳动力统计的,因此经常需要点名,一次去工地点名,一个承包老板不满,掰了我的胳膊至背后,把我弄哭了。后老公得知此事,去找他理论,他承认错误并道歉了。结果,第二天时,他带了几个人堵住我们扬言要打我们,后被领导劝住。之后在我们回到食堂吃饭时,他带领四五十个人,来到食堂打人,当时食堂只有十个人,我们
和别人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只有一份,由他保管。这个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生效以后,还没到截止日期,他不想履行了,销毁了这唯一的一份合同,怎么办?还能打官司吗? 只有一份合同被他偷偷篡改了条款,会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