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有一个问题我想咨询一下,是这样的,我一亲叔公去世后留下一住宅老屋,他无儿无女,他就我爸一亲侄子,所以就把那屋子划到我名下,但是听别人说,就算这样,也要通过全村的人签名通过才可以盖新房子,才算属于我,我觉得这事挺扯的,在法律上不是已经算属于我的了吗,怎么还要通过所谓的签名通过才可以,这应该是一些地方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吧,请律师给我解答一下,谢谢。
当事人A,在2012年2月购买北京住房一套,2012年7月当事人A委托嫌犯B帮忙出售该套房屋。嫌犯B与嫌犯C合谋诈骗该套房屋。卖后没有支付给A相应的房屋款。2012年10月当事人A与嫌犯B领取结婚证。2013年6月,嫌犯B支付给嫌犯C所谓过户保证金210万元整。请问现在打房屋诈骗案,会对当事人A有什么不利之处?现在嫌犯B在逃,未与当事
我订了一套直入户的单身公寓,签了转让协议付了两万订金,还没办改名手续。现在我想改买一套小两房的,可以办手续的时候跟开发商改买小两房么,开发商那还有房源,这样算违约吗,房主会不会不肯,或是房主手上有这个小两房,我们可以改吗?
我父亲留下了一处房产,在我15岁的时候给我留了一份遗嘱,房屋全部给我继承,父亲在5年前去世了!我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他们之前并不知道有这个遗嘱!今年我29岁,想在原有房屋的基础上盖新房子,结果我哥哥就出来阻挠我,家里的长辈也向着我哥哥说话,我就在他们的压力下和他们写了一个协议!房子分我哥哥一半,但是他
现青岛地区全市进行农村房屋确权,我父母已离婚多年,房子是父亲的名字,现已判给了母亲,但一直未改名字,请问能否借房屋确权的机会直接将名字改为母亲的,谢谢!
婚前父母给儿子买的新房,房产证是我儿子的名字,现在儿媳要求把她的名字填上,如果以后离婚该房屋是怎样分割? 请教老师 给指教。谢谢
开发公司以房屋30年使用权交换承建教育用房,未到期所涉征收补偿问题
2002年一学校与开发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由开发公司出资300万建设沿街学生宿舍及教室,其中一二层门店归开发公司使用,使用时限30年,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但使用10年后学校搬迁,原划拨土地收回,另行出让。请问:1、所涉开发公司补偿问题怎样解决;2、原划拨的教育用地上房屋出租是否合法;3、其房屋使用协议是否为租赁协议,
房屋问题,出租方违反了签订的合同上的条款,我们要求终止合同并且退租,出租方不同意还说我们违约,不退换
我们的签订的合同上写明如果出租方在承租方的租聘期未满前要把该房屋售卖给别人的话,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承租方;但他却只是提前两三天通知我们,也没有明确跟我们说明到底会不会售卖出去,过后一两天只是以短信方式告诉我们说:不管他有没有谈成房屋售卖这事,彼此双方签订的合同都是有效的,我们有权拒绝他卖房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