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民办公助高中学校(已纳入自收自支编制)的教师,五年聘用合同到期,学校可以单方面无故解聘教师吗?
第二:在任期间学校没给教师缴纳没有住房公积金,可以依法给教师补缴吗?
学校违规吗?
教育局人事局批的编制,他们对老师有怎样的责任和义务?
如何对待编制?
有哪些法律法规可以保护这些老师的权利?
我是一名在医院上班的护士,与他们续签三次合同,直到现在还是在合同期内。为了要求补交养老保险,从而惹恼了他们,2008年8月28日(我已怀孕5个月)的时候,硬性把我解聘辞工在家,他们从仲裁到法院的判决都不服,把我上述到中级人民法院,托我时间到现在,中院的判决是维持原判(法院判决:1、解聘无效;2、医院在判决生效
我是株洲醴陵市的一名在编教师,与醴陵市教育局签订了就业协议,想要辞职,但联校领导说没有辞职这回事,不同意。开学后我没去学校,打电话咨询教育局辞职的事,人事股同志让我把辞职信和工资卡寄过去。辞职信却到了联校。联校说保留我的编制到六月份,后来又说保留到十二月份。教师不可以辞职吗?
我是一名去年毕业的师范生,在宜宾长宁县做一名教师。由于和教育局招聘时描述差距太大,加上家庭原因,本人想调离这个地方(已经找到接收单位)。可是教育局部准调出。我们当时和教育局签了协议,内容如下:签约毕业生在签约单位服务5年,服务期内不得提出辞职或调出县外工作,否则以违约论处。违约责任就是向县组织人事部
我1985--1993年在乡政府当财政,没有签劳动合同。平白无故的被解聘了,我去找乡政府,可县政府就说不用你了,没其他原因,我还受法律保护吗?我该怎么办?
你好 我想问一下我们在没有签合同的情况下 被老板无缘无故解聘 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还有我生气在网上骂了他 然后他把我骂的话打印出来交到当地派出所了 还有我就是想问一下我应承担什么罪吗
单位先是无故解聘后因本人按劳动法提出赔偿单位选择调换本人岗位
本人在一国有企业的金融部门工作三年了,在岗期间业务能力已得到领导肯定。但单位科办于今年7月19日突然通知本人以后不用再上班已被解聘,理由是仅因个性问题,本人不服,于是到劳动局咨询有关劳动法,后到单位人力资源部要求赔偿,现人力资源部不想赔偿现金继而把本人调换到另一个部门,可在我看来是该企先不顾劳动法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