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十二年,公司直至2005年才为我交纳各项社会保险,但却至今没有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现在公司无故要解聘我,以托欠工资形式逼我离开,在公司工作的十二年时间里我并无违纪现象出现,而且公司在法定节假日经常让我们加班,也没有年假,每周工作时间都会超时4至6个小时,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向公司索要入职至05年的各项保险,工作期间的年假与加班工资费用,另外做为一名超过十年的员工,我还可以索要哪些赔偿 ?
向单位提出辞职可领导不同意,且告知依法30天后离职也不给开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如果向劳动监察大队提起申诉能解决问题吗?辞职申请提交30日后我离去新单位报到的时间就只剩下19天了,时间上来得及吗?有什么较好的方法解决?
请问:我于2010年5月份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领导也批准同意;养老保险在6月份给我停交了并将养老保险本给我。现在原公司想要起诉我,说我与公司在07年底签了五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没有到期到其他公司上班;因为合同一签,两份合同都被公司人事部拿去了导致我也记不清什么时候到期。现在该怎么处理,会导致什么结果?
你好,我今年49岁,今年8月7日合同到期,单位不再续签,我工作差2月十年,并签3-4次合同,根据新合同法规定一年补一个月的工资,是08年开始实施所以只能补三年的,请问这样合理么?不是应该补10年的么?我在合同到期后向单位递交申请续签无固定期的申请书(留有证据),单位不接受,这样算是“违法解除合同”么?还有在7月2
我所在单位属于改制单位,2007年企业改制时已经支付了经济补偿金,统一解除了劳动合同。改制后的单位留用了部分人员,我是其中一个,我在原单位工作了32年,在之前还有9年共计41年,2007年改制后与我签订了3年,今年9月合同到期,到期后公司不准备与我再续签劳动合同了,请问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如此情况属公司违规操作,我
您好!律师: 我想咨询下劳动合同相关法律知识。我是浙江台州民营企业的一位员工,我2008年开始入企业工作从事企业管理和技术工作,当初老总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法、也没有替我办理相关的任何一样保险。虽然老总口头说要我干企业管理和技术工作,但是企业里任何事情多要去做,为了前途,我1人干5-6人的工作量勤恳替企业
我在一公司做业务员,推销产品.合同今年12月才满期,去年公司就突然终止合同,不发工资不买保险,我多次要求就是不安排工作,并要我写自动离职书。我的客户还欠一百多万元的货款,因被停止工作我无法去追缴,公司已另派他人。这其中有我应得的业务提成近20万元,请问我能要回我的提成吗?如何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