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已经过世,家中有4个子女,1男3女, 其中一个儿子、一个女儿的户口在老房子内,另外2个女儿成家后户口已经迁出去。前几年父母都过世了,之后户口在内的儿子和女儿将4层房子一直是出租的,租金都是占为己有,是否合理?还有即使他们户口在内,其他2个女儿是否也应该有部分继承权?
父母有一厅四房,二十年前立下房屋分配的分居契。四个房间由大儿子和小儿子各两间。因当时父母健在,大厅的楼上楼下由父母居住,以后父母过世后再兄弟平分,父母由小儿子抚养终于,如果父或母去世,丧葬费由兄弟平担,如果有哪方不付丧葬开支费,厅楼由出资金的一方接管。前几年父亲不幸去世,丧葬费是兄弟平担的。如今母亲
家里自建房,父母有3个儿子,3个儿子因为分家条约,在父母的老房子里每个人都有一间房子可以拿来拆除来增加造新房的面积,现在二儿子需要那间房子来造新房,可是父母坚决说那房子是小儿子的不能动,走法律途径的话该怎么办 有分家析产协议书,但是现在父母健在,我一定要拆除协议书上属于我自己的那间房子可以么
父母要全款买房,合同一直没有签,之前只缴纳了一半的认购房款。 以前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可老公结婚前自己买的期房没有叫我一起办理房产证,也不打算让我一起办理公积金贷款。 那么现在我正好结婚3个月了,父母那边现在马上要缴完之后的房款了,购房的时候要写父亲和我的名字。那么是不是这套房子也有我老公一部分的产
我一个朋友他父母大概在九几年在银行借了4万元钱房产抵押的银行,如今他父母过世已久 他最近知道房产证在银行 可银行说算上10多年利息要10多万 请问是不是这样计算了 如果是这样的 我朋友不打算要了可以压球银行进行拍卖 自己在拿除利息后剩余的 钱 请问可以吗
律师你好,我现在有个民事问题,困扰我很久麻烦帮我解答下。谢谢。 我母亲7年前因父亲有外遇而离婚,家里房子有2层,离婚协议上写明2楼为我母亲所有。由于当时我年幼,母亲文化水平低,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没有将房产证分开,现保留在父亲手上。 今年,我母亲回去那套房子住(前6年去我姐家帮照顾外孙,不在此房子住
我朋友的公婆有一套三间平房,属于婚后财产,他们生育2个儿子,其婆婆在多年前去世了,她过世后也没有留下遗嘱。后来,朋友的公公又娶了第二任妻子,即朋友的继婆婆,他们还是生活在原来的三间平房内,2012年4月份,朋友的公公也去世了,同样,其公公也没有留下遗嘱,现在我朋友想咨询一下: 1.按照我国新的婚姻法和继承法
我是在2008年12月份经法院审判离婚,户籍由结婚至今一直在村委生产队,儿子跟我生活,可村委的股份制没有我和儿子的;另外我想问户籍一直在本村,离异后有儿子的,是否可以分配建屋土地?
父母养育3个子女,在拆迁前有2个子女已经结婚但户口仍在父母的户口本上,拆迁后最小的子女也结婚,户口也在父母的户口本。拆迁安置的房屋面积是户口本上每人50平米的标准安置的,请问是父母对这户口本上所有人获得的安置平方可以自由分配,还是父母只能获得自己的2*50=100平米,其余的平方由子女自己支配?(拆迁前的房屋是
婚前男方个人名义贷款购房,协议离婚时同意把房产留给女方,但是由女方负责偿还剩余的银行贷款。但是房本抵押在银行,无法增名和过户。贷款仍需偿还17年,女方担心17年后无法找到男方,那么应该如何在离婚阶段证明房产以后归女方所有,并且女方拥有支配和变卖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