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已婚。现居住房为本人婚前自购房,婚后一直居住。07年和爱人一同购买了商品房。房产证当时办时是家里三口人共同拥有,比例为40、30、30.现准备再买一套给孩子。 问一:07年共同购买的商品房属二套房吗? 问二:给孩子买房,孩子在商品房已占比例,如何认定? 谢谢。
电动车和出租车相撞,电动车主66岁,造成颅底骨折、面瘫、左肩胛骨骨折、右耳听力障碍。出租车是从北向南行驶,在绿灯刚亮的时候没有减速、也没跟在前面的车后行驶,而是从右侧驶入慢行车道和从东向西过来的电动车相撞,交警说是电动车闯红灯,现在出租车出了3千块钱的医药费,总共花了大概1.8万,还在住院,已经12天了。交
爷爷有两个儿子,大伯和我爸。 在我们家造房子时,爷爷和大伯一起来闹事,说要我爸签一份协议。 协议的内容是, 我家东围墙以东的土地归大伯使用。当时我爸迫于无奈,想造房子安心一些,就签了字,协议经街道司法办调解签的。 之后没多久,大伯一家连同爷爷奶奶一起又重新在村子里其他地方通过土地办办理
我去我们县一家超市卖电脑的柜台应聘维修技术员,应聘成功了,但是超市方面要我先缴纳600元押金才能正式上班,而且如果在4个月内要离职的话这钱就不退了,要做满半年后才能和工资一起退还我,请问超市这样做是否合理
一个40平米的店,每个月房租要价上万块钱,续租还要出3万块钱转让费,更气的的是,以后此店面转让出去,房东还要收取百分之三十的转让费,现在的月租是5100元,但马上到期了。继签合同就要这样收费了
我是甘肃定西人,在请假回家期间不幸遇上地震,家中房屋倒塌,一家人无处藏身急需修房子,在假期到期前两天我打电话续假,公司说要商量后打电话给我,结果也没有打。今天我收到文员的信息说我超假被开除了。我也不知道这是否合理?请您们给我一个答复。
我开车与他人发生轻微刮蹭,离开现场后才发现,由于不重并未报警,对方报警,交警认定我 肇事逃逸这样处理
如两车发生轻微刮蹭,双方都察觉了事故,事故责任明显为甲车责任,但是乙车车主认为事故损失极小,未追究甲车责任,直接离开,之后甲车车主报警告乙车肇事逃逸,即便甲车车主配合交通队处理,承认双方确实发生事故,但最终由于只有事故伤痕认定,没有当时车辆现场位置等其他证据保留。最后因为乙车车主事故后离开,甲车车主
交货方无 时间:有的 产品名铁锁 数量1把 单价 8元 大写无 签名无 印章有 可是那收据不是我写的,不知道是谁写的。
我的情况如下,我被两家公司同时录用,一家已经把资料交齐并签好了合同答应过两天去上班,但是我发现已经签了合同的公司没有另一家好,纠结着想去没签合同的那家公司,假如我不选择去签了合同的公司上班会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