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都属于上班时间,而在中午吃饭时间出了生病死亡又不算工伤这合理吗?
我爸是一家国营企业的高成管理员,由于我爸一直都患有膏血压,所以单位的人就对他的工作时间安排特殊,他每天没有固定的上班时间,但如果单位里的机器有问题,不管是晚上几点或在吃饭都必须去修理,但在2005年元宵节这天中午我爸因头痛回家休息,结果是老血栓突发去逝在家里,平时我爸的上班时间单位说的是不定时,但我爸病
上班期间发生意外,导致双腿齐脚踝一下截肢 属于几级伤残 该如何赔偿?
我哥(当事人)家庭背景: 家里一共有5口人,分别是妈妈,老婆,他自己,一个快2岁的儿子和6个月大的女儿,我哥今年27岁,他老爸06年的时候离世了,他老妈精神不是特别好,反应迟钝,人特别老实,09年结婚的 婚后一年生了个儿子,今年又有一个6个月大的女儿了。 事故描述: 我哥现在在北京一家煤矿上工作,我哥说那是
单位外派上海,下班了出去散步的时候,不小心脚踝骨折,能算工伤吗,如果不能住院期间可以算出勤吗,因为我们上一天班有一天的补助。
2012年1月2号3号我父亲被安排在单位值班,但是家里有事他于3日早上6点多回家了,当时单位没有领导,只和一起值班的人说了一声,然后在午饭后回单位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对方主责。这个能被认定工伤吗? 现在工伤认定了但是单位想要推翻说他是私自外出没和领导请假,请问下这样他们能推翻吗? 工伤认定书于2012年3月26日单位
中午骑电车外出吃饭,在上班的大院楼底下由于雪天路滑,导致脸部受伤,留下疤痕,请问是否属于工伤。
中午骑电车外出吃饭,在上班的大院楼底下由于院子里有积雪,导致摔倒,脸部受伤,留下疤痕,请问是否属于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