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围攻A,A的好友B上前阻拦,被甲一拳打翻在地,后脑勺着地,当场昏迷,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现B的家人要提起民事赔偿,除了甲以外,能把乙和丙列为公共被告么?为什么? 问,“能把乙和丙列为共同被告么?”
我哥在中午出去吃饭的时候让出租车碰了 第四脚趾骨折 我哥坐的是助力车 别人载着他 请问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呢 应该让出租车赔偿哪些费用呢? 我哥住了13天的院 谢谢
请问广西2010年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是什么?2009年度广西职工月平均工资是多少?这些数据确切的出处在哪里?
上一封 下一封 标记为... 移动到... 更多操作... (无主题) 发件人: 我自己的邮箱 <965669000@qq.com> 查看 拒收 时 间:2010年5月20日(星期四) 上午9:55 民事申诉状 申诉人:王仲卫,男,汉族,1977年4月1日出生,高中文化,无职业,住洛阳市西工区瞿家屯村10组62号。
于2010年8月13日,1个6岁大的小孩在一废弃鱼塘边玩耍时,不小掉落鱼塘中溺水死亡(死者系农村人口,但其父母在安置区从事务工经商4年多)。请问:1、鱼塘主应负多大责任?2、赔偿标准是按农村人口算还是按城镇居民的标准算?
七十二岁老人乘坐公交车,因车闸失灵,在车内摔伤,造成脾、肾挫裂、胸腹腔积液、六根肋骨骨折,住院六十二天,至今仍有一根肋骨错位未接好,已够成十级伤,请问应给付多少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