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们一家五口人从小在我妈娘家长大生活,已经有二十五六年了,家中还有两个残疾弟弟!我爸和我妈同县不同镇,隔得还很远,我们一直借住亲戚的房子,现在我们想买下村里一户人家的泥土房,包括地盘,但是我听说我们户籍不在当地过不了户,因为这事一直很!苦恼,借住的房子又不能住了,老家也没安身之地,所以特来这里寻求帮助
1.我父亲是非农户口;我母亲是农村户口,在农村建房的时候用的是我母亲的名字,房产证及宅基证均是我母亲的名字。 2.我母亲在房屋建好后,转成了非农户口。 3.本人是独子,由于读大学,成非农户口,转成了母亲所在地非农户口(转不了农村户口)。 4.由于房屋自然原因成了危房,需要重建。村委会画了一块地(自有田抵扣)
尊敬的律师: 你好。感谢你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回复问题。事情是这样的:我于2004年大学毕业后在广东省阳江市工作,属于集体户口。我在2010年辞职,户口未迁出。2010年,我就职于上海的一家公司。现在,阳江市的公司要求我将户口迁出。请问,如果想将该集体户口放在上海,应该怎么做?集体户口,现在成了无根浮萍一样,以
农村自建房子,房产证转到姐姐的名字(姐姐已经结婚有孩子),但父母一直强调这房子只是写姐姐名下,(是让姐姐有挂户口的地方,因为农村有股份分,转走户口就没股份分红了)但房子实际还是留给儿子的,农村一直有房子只留儿子的想法。父母多次在姐姐及姐夫面前提及这事。(现在房子出租,租金收父母收)父母的意思就是这房子只是
丘于2006年购买了位于深圳宝安区一村民林先生宅基地及地上楼房(该房屋是其于1998年从本村一港人购买,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但因其他原因于2012年由居委会盖章证明。购买当时林先生称土地规划许可证等有关资料,已上交村委申请办理房产证,产权人仍是第一手港人名下。故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现丘对访房
有所房子,房子是在儿子结婚证日期之前父母买给儿子的,但是没有房本。请问这算不算是儿子的婚前个人财产。。假如儿子离婚,女方能否分到房产? 他的父母是二婚的,继母和父亲结婚13年了。父母如果想收回房子可以么?
本人属于农村户口,家里有一个弟弟,本人去年结婚,今年想把户口分出来,到当地派出所去问了,派出所的人说现在分不了,想分的话要有宅基地使用证,和宅基地准建证,才能把户口分出来,我想问一下这样的规定是否合理,我们是属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
我家一处房产,是老人名下的,现在老人已不在了。现在爸爸和叔叔重新盖了房子,房款全部是叔叔先垫上的,如果以后爸爸不能还清房款,是不是房子就归叔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