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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手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的问题

关于二手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的问题 丘于2006年购买了位于深圳宝安区一村民林先生宅基地及地上楼房(该房屋是其于1998年从本村一港人购买,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但因其他原因于2012年由居委会盖章证明。购买当时林先生称土地规划许可证等有关资料,已上交村委申请办理房产证,产权人仍是第一手港人名下。故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现丘对访房屋拆建。请问:1、丘是否有该新建房屋的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2、如丘没有土地使用权,可通过何种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使用权?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丘先生(广东)
提问时间:2013-08-12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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