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承包到期后,树木直径约15-20CM属未成材树木,村委会拒绝村民要求续包的请求,要统一把土地包给外村的人,同时,要求村民砍掉树木,并且不给任何赔偿,村民不同意,村上采取诉讼方式,法院判决责令村民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处理掉树木,并且不给任何补偿,这样的判决是否合理?
十年前我家将集体分得的果树租给堂兄一家种,当时口头说明租金一年一交,就是对方可以第二年不租,我们也可以收回。当时出租的时候我们的果树树龄已经很大,每年的产量很可观。大约七年前堂兄一家决定把大树全部砍伐,重新栽种了一些新品种的果树,这几年也开始有收成,也很可观。而十年来的租金一直没用变过。春节前有另外
1983年,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我和全体村民一样,得到了自己承包经营的一份耕地,我是这份土地的承包方。一直自己经营至1995年,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1996年,因为身体原因,我暂时无能力经营,为了不荒芜承包的耕地,我找到片长,要求替我代管,等我身体好了,有经营能力时再自己经营。片长答应了,找到第三方替我代管。
我爷爷于2004去世,生前承包有土地0.7亩,爷爷下葬时说好土地由我爸继承(有证人),之后一直由我爸管理,去年我爸的兄弟状告我爸占有他的土地(就是之前在我爷爷名下承包的),提供的证据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经营权证村上开了证明,我爸的兄弟起诉的土地为个人自己填写而非村上填写),请问法院依据这个判定土地属于
本人于1993年 承包11.88亩,签订合同为10年,本人利用承包土地进行养殖,95年村民小组强制收回4.88亩,剩余7亩村民小组组长口头协议按国家规定30年不变进行养殖。2012年土地被征用修路(期间按时交承包费),土地补偿费每亩10万元,并已留到村里。土地被征用时按附属物和青苗补偿按照每亩3万元进行大包,不在清查附着物,空
父亲83年承包国有山场40亩,合同写明是荒山,到期后3-7分成。96年合同到期后一直续交着承包费,02年乡镇府以不变管理为由转让给了生产队,03年生产队在未任何赔偿就分到户。 03年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法院以84年林业三定该片200亩国有山场为杂木林为由,认为我方不能提供哪些林木为承包期种植,哪些是原有的为由驳回我方请
我有一个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的事儿想跟您咨询一下 我们村里分完人口地之后,剩了一部分土地,租种给了村民,今年4月份签订的合同,并一次性缴纳了三年的承包款。 后因村里在分地的时候没有考虑部分村民的孩子的应得土地,现在这部分村民要求补分。因此村里想要收回已租种的土地,请问能要求赔偿吗?该如何赔偿? 从4月份签
我与本村村民因自留地产生纠纷,我觉得他多占了我的土地,我想让村干部帮忙量量两家的土地,再根据村里土地档案将其多占的地还给我,可我村干部不给处理,我该咋办
我奶奶的承包地一直在由我爸爸为户主的家庭承包土地中,我家合法取得承包经营权证。08年我爸去世,我奶奶要求分出属于她的土地份额,并她个人表示流转给我二堂哥耕种。可他们之间根本没有签流转土地承包的书面合同。在村委会的见证下,他们仅制作了土地分户协议,从我家分出她的份额,并实施了土地丈量。对此我家人毫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