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单位签订二年定期合同,合同工作地点是佳木斯市,岗位是财务部主管会计,单位要求我去同江市工作,我不同意合同地点变更,单位不想支付补偿金,单位以没有工作岗位要求我回家待岗,还不给我出具书面待岗通知书。单位让我待岗是否属于合同变更,让我待岗是否合法,我可否提出合同解除,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而且我没有劳动合同原件,我签合同是二份,单位说一份在单位,一份在劳动部门备案。我手里一份合同复印件
2011年4月-2014年3月签订了劳动合同工作的地点是广东清远,2011年10月工作地点变更为湖南隆回,(隆回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称不一样,)直到2013年5月没有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请问这样合法吗?
本人2011年参加工作,至今为给原单位银行个人学籍。事先签了3年的正式合同,现换工作,持有新单位的商调函,但是原单位银行和我说因为未提交学籍,所以没有给我建立个人工作档案。有这个说法吗?如果没有,我应该怎么做?
关于公司以没有什么业务或个别人员没有太多的工作为由减薪或停薪留职合法吗?
你好!我在一家外资企业上班,老板实际是台湾人,现在公司也没有工厂生产,慢慢转型了,变成了贸易性质,但是公司的经营范围还是原来的,但是现在用人单位以个别人员没有太多的工作,或者以公司没有什么业务为由,以停薪留职处理,或者是做减薪,然后让你在家里等待复工,但是现在公司没有发展的前景,还怎么等待复工呢?这
公司以用工权为由是否不需要员工协商就可以单方面调动工作岗位?
在公司工作九年多。专业电脑操作编程,并且开始的时候合同有注明岗位,后来合并到另一个公司并多续签了三年的重复合同,岗位并且不明细。提出异议时公司解释可以不签走人,迫于压力续约!前年开始公司因为各种原因不再处理我们相关工作,(我们的工作外发其他模具公司处理)并用各种理由让我们支援其他部门,今年四月底我们
你好,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第三条,工作内容,第一款,(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操作工工作。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可依法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我公司因生产不正常,停产,想把操作工调到别的部门做设备拆卸的辅助工作,如果不服从工作调动,不来上班,是否可以作为旷工,辞退
提前30天递交辞职报告,单位让我自己找人接手工作,但是无人愿接,然后单位以工作没有移交为由拒绝给我办理离职手续,我把材料都整理好给主管了,这样满30天后我可以直接走人吗? 不办好离职手续档案和五险就转不出来,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
孙律师您好,我妈妈在一个股份制公司工作,因为一些个人原因,公司决定给我妈妈变更工作岗位,我妈妈原先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润化工,2014年11月到期,而现在因为我爸爸跳槽了(我爸跟我妈原先在一个单位),公司决定给我妈换岗位,好像是打扫卫生之类的,反正跟劳动合同上写的不是一个工种,目前正在要求我妈妈交接账目
单位并未提前通知我就随意条换了我的工作岗位,单位这么做合法吗
我跟单位签的合同书上写的是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电工工作。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诚信合理原则,可以发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合同签的是3年。我在单位已经工作了11个月了。再满一个月就能拿全奖和年终奖了。单位并未提前通知我就随意调换了我的工作岗位。还跟我说,如我不按照调换后的工作上班,就按照旷工处
将员工调离原先工作岗位,并且变换了工作环境和工作地点,请问公司这种做法是否违规违法。
员工入职时以公司机关工作人员招入,现公司无故要将员工调到分公司下属基层单位工作,变换了工作环境和工作地点。请问公司这种行为是否合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