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去世前几年(爷爷很早就去世了)我父亲想去单位申请住房 奶奶不同意。就召集所有子女在家 每个人签字 按手印,将公产房的承租权由奶奶自己转给了我父亲。并由我家三口人和奶奶共同生活直至奶奶去世。(有协议 字据 所有子女都在场) 现在户口本上有我家三口人 和一个堂哥。是我伯伯的儿子。 这堂哥总是说这房子也有他和他父亲的一份,多次提出需要赔偿,(当时所有子女签字的时候 伯伯也是在场 并签字按手印的)但始终不把户口迁走。 1.现在的情况 他们有要赔偿的权利和资格么,如果有我们需要赔偿他多少?(奶奶一共8个子女) 2.因为我很快要在这个房子结婚,如果他的户口在我们这 以后会不会对我们家有什么影响,这房子父亲想过户给我然后买产权或者他自己先买产权 会不会因为户口本上的别人有影响?有什么办法能把他户口迁走? 3.这堂哥一直想结婚以后把自己的老婆孩子的户口也挂到这来,可以么?
父亲与继母离婚后,继续住在同一公房内,是该公房的共同使用权人。若父亲过世后,我是否有权主张该公房的承租权。我的户口在该公房,但未居住在该房产中。 父亲是否可以要求产权单位(房管局?)更换别的公房来承租?
您好,我在天津,我想咨询问题如下:我们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更没有召开过业主大会
您好,我在天津,我想咨询问题如下:我们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更没有召开过业主大会,物业公司就是想怎么管就怎么管,大家也不知道物业公司到底提供什么服务内容,反正他说该管的就管,他说不该管的就不管,也不主动和业主商量服务内容和物业费价格,大家很多都不交,这种情况不利于小区的发展,请问该如何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您好,我在天津,我想咨询问题如下:我们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更没有召开过业主大会
您好,我在天津,我想咨询问题如下:我们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更没有召开过业主大会,物业公司就是想怎么管就怎么管,大家也不知道物业公司到底提供什么服务内容,反正他说该管的就管,他说不该管的就不管,也不主动和业主商量服务内容和物业费价格,大家很多都不交,这种情况不利于小区的发展,请问该如何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我大哥和我协议约定,老人由我来陪伴,将来把他名下的,但却一直由我和母亲居住的一套公产房的承租权转移过户给我。我的问题是,这种协议变更承租权是赠与吗?如果是赠与的话,公产房可以赠与吗?如果不是赠与,那这种协议变更承租权在法律上又应该叫做一种什么法律行为、什么法律关系呢?
我是天津公务员,现已满三年,我妻子在湖南公务员,户口在贵州,现在走人才引进把户口从贵州签到天津,天津这必须要有工作单位吗?需要调动人事档案不?
公产房一套,户主是爷爷,现老大去世,老二、老三、老大媳妇以及老大的女儿(已成年,已婚)是拥有同等的继承权利还是怎样?如果公产房不能是继承,那么该如何分配房产?老大的银行卡等,是属于遗产吗?老大媳妇以及老大女儿,谁具有处理银行卡等遗产的权利?若双方具备是同等权利还是谁在前,谁在后?
我爷爷名下的一套公产房,他老人家现在病危,恐怕没有多长时间了....情况是这样的:爷爷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我父亲是长子,我是长孙,现在爷爷的户口和我叔叔(也就是他的小儿子,我父亲的亲弟弟)在一起,奶奶的户口和我们在一起,我想咨询两个问题:第一,如果爷爷没有写遗嘱且没有做公正的话,公产房是直接过给我奶奶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