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住房与租房者签了三年的合同 在未到期的情况下他又转租给了别人 现任租房者已经到了该交房租的时候了 可是他说他不租了 东西都放在了我的房子里 已经通知他把东西搬走 延期了半个多月 可是他现在还是不想搬 而且没有再租的意思 (原住房者已经找不到) 我该这么办 请问当地的派出所管不管此事
我有一个四房两厅,由于只有一个人,所以将其他三间出租出去,小间出租给一个男生,我们之间有口头协议,但并没有签合同,当时说明不能够带异性朋友回家过夜,但他没有遵守,带女友回家过夜;并且每次但交房租的时候都不交租,也不交水电费用,所以我想让他出去,但现在该人不交房租也不搬出去,请问我应该怎么办呢? 补:
本人将闸北一式石库房租给房客,租赁期间引发火灾,秧及邻居消防鉴定为房客堆放易燃物品引起,我出租时候没有进行登记,问我该承担什么责任
我家租了个房子给别人,是私房,没有跟对方签订租赁合同,一般都是口头协议的,别人交了一个月房租之后,就拖欠房租没有给,后来人就不见了,电话也关机,现在2个多月没有见到人,通过一些方法找到他们的电话,跟他打了2次电话叫他们来交剩下房租和把他们的东西搬走,他们当时答应蛮好,之后又联系不上他们了。他们房租不交
一套精装的房子,家具、电器齐全,打算出租,可又担心承租人是骗子,将电器家具搬走,人一走了之,这种情况,如何约定来保证财产安全
我老父亲有套房子出租给房产中介所,合同是5年,现在才过去1年,租金1200元每月,现在觉得当初订的房租太低啦,合同中订的如果违约要付5000元。如果现在不租,是否要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