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商场签订的合同期是2012年10月五号至2013年11月14日,其中包括商场赠送的一个半月,现在商场要与我们解除合同,因为商场要整体出租,所以要我们解除合同,我们如果不解除合同的话就让我们从楼上换到地下一层去,我们签的合同里有一条是这么写的,甲方如根据市场的经营需要和市场变化,需对摊位进行局部调整时,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服从调还没有时间整,那么现在商场今天刚告诉我们就让我们搬走,那么我们还没有时间去找别的摊位,我想问问商场可以凭着这一项条款把我们给清出去吗?商场说要退我们2个月的租金还有我们交的押金,那么我们还有3个半月才到期包括送的一个半月,那么我们如果走的话可以主张退我们3个半月的租金吗?
商场把我们从楼上换到地下这种做法合理吗?我们是不是要无条件的配合啊。
我与某商场签订专柜租赁合同,到09年10月31日止,但今年7月,商场装修调整,把我专柜拆了,到现在快重新开业,也不给我安排新位置,就说要我撤柜,后来我去找负责人,他开始说要我撤,后来我说那我还有3个月合同怎么办?我要求他赔偿损失,他又说可以安排位置,做到合同期满,要我重新装修,我说那不可能,我3个月装修费都赚不回来,我想要求
旧:A房东 新:B房东 A问我是否想把铺面买下来,如果不买的话他就卖给别人,但卖之前要签放弃购买权,我什么都不知道,也没想要花那么多钱买断它。。A住东莞所以说次次上来都很麻烦让我们签完他就好转交给中介让中介去跑新的买家。。他让我们行个方便,所以我们就签了。之后铺面很快就转卖掉了。。A与B签了新的合同,今天新
我姐有两室一厅房子租给别人,合同一年,压金1千以收,每月七百季度交,已住半年,因我姐孩子部队当兵五年,现身体不好在住院,部队安排11月底退武,孩子回来无房住现想收回房子,合同只写毁约方赔偿对方全部损失,没写怎么赔,我姐答应让他们在住1个月不收房租,别加三百元,对方不答应,要求赔1千,我姐不答,我姐该怎么
我和某家居市场管理公司签定了租赁合同,明年到期。后来发现该公司是将由从业主处租赁来的商场后分租给我们的,原来这家公司也在同一座大厦里经营,不过是楼上,现在他们把楼下也租了再分租出去。该公司的营业执照上的住所是楼上,扩大营业面积后,他们没有进行工商变更。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非法,我们的合同是否无效?
情况是这样的,我们租了一个房子。属于压一付三形式,我们住了半年,前段时间二房东说房东说房子不租了,我们就自己又找了个房子准备搬出去,现在刚交了3个月房租,当时签合同的时候上面有两条说是,当我方退租需要把房子转租出去,否则二房东有权扣押押金和剩余房租,但是昨天我们和房东沟通,如果他和房东沟通可以继续出
我于2004年租赁村委厂房一处 有现房10间 厂院1000平米 合同期限40年 年租金12000元 逐年交付村委 按合同规定 : 1 村委允许我在厂院内搭建所需的临时建筑 合同到期或有我造成合同终止 临时建筑归村委所有 如果因村委造成合同终止 由村委赔偿 如遇国家征用 规划 双方要无条件服从 村委的房屋赔偿归村委 我
我于2004年租赁村委厂房一处 有现房10间 厂院1000平米 合同期限40年 年租金12000元 逐年交付村委 按合同规定 : 1 村委允许我在厂院内搭建所需的临时建筑 合同到期或有我造成合同终止 临时建筑归村委所有 如果因村委造成合同终止 由村委赔偿 如遇国家征用 规划 双方要无条件服从 村委的房屋赔偿归村委 我
本人承租商场档口,面积12平米,因消防检查不合格,商场要求用户做防火装修,费用自行负责, 因四面墙不可支撑,需要重新做个房盖要求(要用砖),我们无法承受相应费用,不知这费用是否由商场负责?如若不盖我们可否要求不再续签下年合同(已经缴纳了一半的资金可还没有签合同因为事先它们没有说装修的事),这样我们是否
个人与商场签的租赁协议,协议上租赁期限为2年,自2011年12月23日至2013年12月22日止。实际计租日以该商场正式开业日为准,甲方(指商场)须在正式开业日前1个月通知乙方进场装修,否则计租日顺延。 问题一:这个2011年12月23日是有效的开业日期吗,现在商场没有开业,是否属于商场违约? 另合同上违约责任一项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