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5年的桃树,现在要占地了,我想问一下北京这方面是什么补偿标准。是私人占地,如果我不让占,他要在地的四周修墙我应该怎么办
关于以前公社领导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粮所之问题,当年(1959)建成有仓库一栋,宿舍两栋.随后未经与生产队协商而逐年扩建.生产队群众多次向有关单位申诉,最后才在1985年4月份立下征用协议书,但现如今"粮所"已经不存在,土地是否归还集体生产队所有. 现如今粮所瓦解不存在了.现乡政府霸占这块地说归乡政府所有,是否合理,还是说这块
家有土地少许(旱地),现政府要征用,想请教下诸位律师:国家有什么规定没?比如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如今生活倒不是什么大困难了,可土地也征用的差不多了,我们一家都要成了没有土地的农民了。真不知道老了来怎么办呢。谢谢诸位律师给点拨一下~!
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好“外嫁女”等土地征用补偿款分配问题,为什么是村长说的算,人人不平等,有的人可以得到补偿,有的人分不到补偿,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您好!我家的地是口粮地,集体种植蔬菜,2010年,国家要在我家地里埋高压电线杆(在6000以上)村里通知是一个杆一次行给500元。我想知道到底该给多少赔偿? 因为是种植蔬菜,所以地里经常有人很危险。要施工了 很急,有知道的请告知谢谢!!急!急!急!急!急!!!!!!
我是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卫城镇人,现在我家一块地被征用修建铁路,但不知道当地的征用标准,每亩的单价不清楚,想质询一下律师。
你好,我家乡是广西防城港市的,因为现在搞北部湾经济建设,政府开始大量征用农村土地,但是当地政府制定的土地补偿费用才每亩18000元(包括荒山,农地)。我想问下当地政府有没有权利制定补偿费用,制定的补偿费用是不是太低。
在1983年,村委会开会通过土地人均分配一人一亩,我爷爷家按道理得6亩(6个人),但村长只分配三亩,由于当时对土地的不关注,村长对我们的另外3亩进行私自使用。 现在2010年国家征用土地,村长只分配3亩给我们,而且在家里的人也已经按手印了,而我们都不知道,现在另外3亩他说是归他的了,原因是他使用了27年,而且我们
我们村土地就要被征用了 村里有规定 土地征用前 村里凡是有女性在土地征用前结婚或者扯了结婚证的 重点在这:户口就算没有往外迁移。 都得不到任何补偿 请问 补偿政策中有这一条吗?如果没有 村里有扯了结婚证的女性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补偿权利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