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是04年离婚的,当是由于前夫未到庭而导致财产及孩子抚养的问题一直都没解决。08年,两人本着共同培养孩子的目的达成一份协议,协议中明确了孩子的父亲09年之前一次性支付02-08年的扶养费12.6万元,以后每月2000元的扶养费限每年一次性支付。协议中还明确规定了如扶养费发生难以支付时,可将两人共同财产(一套75平方的房子,该房一直没房产证)转移给孩子,作为孩子以后的生活保证。2010年6月,社区为我们办理房产证时,因08年的协议一直没有兑现,我和前夫再一次在社区领导的调解下又达成一份协议,协议中将房子暂办在我名下,待孩子18岁后我再将房子过户给孩子名下。然而协议签了还不到一个月,前夫突然反悔,要将房子办在自己的名下,并扬言给当初签协议的其中一个证人1000元钱,让帮其修改。无奈的我只好拿着当初的协议找社区的领导要求按协议行事,社区领导告诉我,他们只是个证人,不想为办房产证的事得罪我和前夫二人,叫我和前夫再去协商。实属无奈,我只好拿着两份协议去法院起诉,现在,法院已经正式立案了,原本定好昨天见面的前夫又躲到上海不回来了。听法官的意思还是叫我们协调。甚至还有人说我这协议的官司会打个没完没了,就算是打到中级人民法院也不会有个结果。真是这样的吗?难道我们孤儿寡母的维权就这么难?请高人给我指点一下。我该怎么办?谢谢!
我妻子于今年5月份提出离婚,5月底因财产分割问题撤诉,7月初本人提起上诉,7月底法院协议离婚,并将一间店面判决给我,后来我得知前妻已在6月底将属于我的这间店面,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他人私自签了5年的订租赁协议,请问我前妻签订的这份协议是否有效?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有权利拿到自己的那份租金吗?
请问我前妻签订的这份无具体签订日期的协议是否有效? 我是否可以认定她的这份协议是在我们离婚后签订的?
我妻子于今年5月份提出离婚,5月底因财产分割问题撤诉,7月初本人提起上诉,7月底法院协议离婚,并将一间店面判决给我,离婚后我得知前妻已将属于我的这间店面私自租给他人,并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他人私自签了5年的租赁协议,但协议上未注明协议签订时间,只是有我前妻向承租方收取的一年租金收条,收条上注明时间是6月30
男友有50万在我这里,我们准备结婚的,我们有签订协议,50万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婚前一方提出分手就放弃共同财产,请问这个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本人所买房屋有点属于单位福利性质卖房,(但办理房产证后就可以自由买卖)只卖给特定范围的人(实际上有关系就可买到)。07年B托A并以A的姓名买到一套房(一次全额付款)A和B之间有协议。B又将该房转卖于我。(B付给A的房款90%都是从我这里以借款方式拿的)因该房交房时间拖的太长,09年7月才交房。因房价上涨,A又反悔,A
三方协议,收受货物和发票的一方不付款,而由其中的另一方(不是供货方)支付货款,如有欠款,也由货款支付方承担,在法律上,该协议是否有效?
买进一套直落式的房屋,产权是70年的,房产证、契证都己过户头,就土地证没过户,因为过户头土地证的费用跟买这套房子的价格差不多,所以没过户,然后双方就签订一份书面协议,协议的内容是:这套房子占用土地的面积,包括地上的建筑物和地下的都属于买方。请问这份协议有效吗?
我和男友最近签了一份协议,内容大概是我们结婚后对我不会变心,始终如一,如果背叛我或是我们离婚他愿将他的所有动产和不动产都给我和我的父母,我们都按了手印也签了名字,麻烦请问您这样的协议有效吗?受法律保护吗?很急谢谢您了
您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今年4月把股票账户交由一个朋友介绍的操盘手操作,签的是保底协议半年(对方个人签字),如果协议到期资金有亏损,对方却无赔付能力的话,这份私人协议是否有效?我是否可以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回本)另追加其刑事责任(诈骗)?另外要说明的是对方已在7月预付了半年的利息(0.5%/月)作为补偿
我跟我老公签了一份财产协议,我想知道,他签了字,是不是有效? 如果有一天我们离婚了,这份协议还有效吗,我可以得到所有的财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