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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我的协议是否有效

我的协议是否有效 我和前夫是04年离婚的,当是由于前夫未到庭而导致财产及孩子抚养的问题一直都没解决。08年,两人本着共同培养孩子的目的达成一份协议,协议中明确了孩子的父亲09年之前一次性支付02-08年的扶养费12.6万元,以后每月2000元的扶养费限每年一次性支付。协议中还明确规定了如扶养费发生难以支付时,可将两人共同财产(一套75平方的房子,该房一直没房产证)转移给孩子,作为孩子以后的生活保证。2010年6月,社区为我们办理房产证时,因08年的协议一直没有兑现,我和前夫再一次在社区领导的调解下又达成一份协议,协议中将房子暂办在我名下,待孩子18岁后我再将房子过户给孩子名下。然而协议签了还不到一个月,前夫突然反悔,要将房子办在自己的名下,并扬言给当初签协议的其中一个证人1000元钱,让帮其修改。无奈的我只好拿着当初的协议找社区的领导要求按协议行事,社区领导告诉我,他们只是个证人,不想为办房产证的事得罪我和前夫二人,叫我和前夫再去协商。实属无奈,我只好拿着两份协议去法院起诉,现在,法院已经正式立案了,原本定好昨天见面的前夫又躲到上海不回来了。听法官的意思还是叫我们协调。甚至还有人说我这协议的官司会打个没完没了,就算是打到中级人民法院也不会有个结果。真是这样的吗?难道我们孤儿寡母的维权就这么难?请高人给我指点一下。我该怎么办?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anlan……(江西-九江)
提问时间:2010-08-16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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