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用我名下的房产作抵押向第三人借款,现在第三人起诉说是我和朋友共同借款,法院现已查封了我的房子。请问:我只是在借条上签了字,并没有到房管局办理抵押手续。这种抵押有效吗?我并没有借第三人的钱,要求我共同承担有法律依据吗?法院可以查封我的房子吗?
律师您好: 今年3月我给某人借了20000元钱,可他拿别人的《房产证》作了抵押,请问:拿别人的房产作抵押担保有效吗?
贷款到期了无法偿还,执法机构能用担保人的房产和物质抵押贷款吗?
我给朋友担保贷款马上到期了,现在他无法偿还,我想问一下,如果到期了还偿还不上,有关执法机构能给我的房产和物质抵押贷款吗?
某开发商为一村委会盖房子,村委会拖欠工程款,开发商向我借钱,并由村委会以所盖房子为抵押做担保,现该开发商无力偿还欠款。我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该村委会赔偿,村委会又向上级法院上诉,法院声称该抵押房产无批文,欲判抵押无效,我该怎么办?
事情是这样的.去年10月份.我有个朋友在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一辆本田.当时给了租赁公司一万元押金.后来.他把这辆车拿到担保公司抵押了.这辆汽车估计过金额是 10万.汽车租赁公司找到担保公司把车要回.钱没有还.现在租赁公司起诉他.10年2月.人被拘留了.到现在案件提交了两次检查院都被退回.第三次检查院接收了这个案件.并于下
我们是做一家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现在客户提供反担保,将房屋做抵押,房屋资料齐全,可当地房管局不承认我们担保公司,不予登记,他们只承认省担保公司,所以我们想同客户签订一个反担保房屋抵押的协议作为担保合同的补充协议,这个协议该怎么写,请指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