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一同开公司。公司经营不善。合伙人要退出。现在公司要追加资金
三人一同开公司。公司经营不善。合伙人要退出。现在公司要追加资金。他不愿意追加。反而要我们买下他的股份。公司出现的债务也不承担。我在宁波
没有协议。他投资的钱占40%的股份。
3人合伙经营摄影工作室,A占40%股份,B占40%,C占20%。A和C在工作室任职,C负责记录收入帐,A负责记录支出帐并负责管理现金。1年后3人碰头开会了解1年内的经营状况,并书面记录了会议内容,三方签字。记录中显示工作室属于亏损状态,A表示自己贴钱补贴亏损部分。然后B提出进行账务审查对账工作,A交出了支出账本及相关支出
公司通知员工放假2个月,每月只给1000元补助,是否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获取类似于合同未到期被辞的补偿金呢,因为公司的目的是让员工自己主动离职。 请帮忙解答谢谢。
合伙做生意,合伙人挪用资金至公司不能运转,现在想要把剩余资金追回,该报警还是去法院告,报警是该去案件发生地还是现在所在地也行
您好,我想要向您咨询一下关于退伙协议的一些问题,我不怎么该怎么写这份协议才能使这份协议具有法律效力,都有哪些要点。
我和一个香港朋友开了家公司,当初为了方便他找了个内地的朋友身份证和我的身份证一起注册公司的,由注册公司垫资验资。他朋友是法人,我只是投资人。但是注册公司这边手续都是由我办理的,现在银行开完户了,注册公司需要抽资,要我去签字,说是借资给他们。万一到时候公司年检或者是资金上有什么问题,我要负多少法律责任
项目承包人与两名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后,因后续资金不足,无法继续施工项目承包人有另找投资人,重新签订合伙协议(在前两名合伙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后续的合伙协议中,其他合伙人的身份应如何确认,其实际投入的资本应如何处置。
合伙做生意,合伙人挪用资金至公司不能运转合伙做生意,合伙人挪用资金至公司不能运转,现在想要把剩余资金追回,该报警还是去法院告,报警是该去案件发生地还是现在所在地也行
准备与人合伙出资经营公司,但此人目前外债累累,请问在我们合伙后需要对这笔外债承担连带责任吗?我应该如何规避因合伙人的个人外债而对公司产生的潜在风险?
合同是去年签的,三个人,他们俩个有股份,我没有(合同上写的是赚钱了就分我股份(没赚钱),时间已经超过合同上注明分股时间半年了),并当时签合同时没写到期时间,只写了一个分股的时间 ,现在我想退出,应该怎么做?直接在先前合同上写“本合同作废”可不可以,如果他们不同意签,我能不能单方面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