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领证前隐瞒精神分裂症,六月一号领证,十月四号发病,才得知病情已有五年。现仍在住院。恋爱期间,说过他刚毕业的时候压力大有点抑郁症,期间在柜子里发现精神分裂的药,但他解释说是多年前抑郁时的药物。很久没有服用。后才得知期间一直偷偷吃药。这样的情况是否能叛婚姻无效。谢谢
我2010年与对方办理结婚证,当时不知道对方患有遗传病。2012年初对方因遗传病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对方所患病情属于“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实行节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的疾病。而领证时候对方隐瞒了病情,也没有做婚检。 请我这种情况是否符合婚姻法“无效婚姻”第7条和第10条中
结婚前男方没有做婚检结婚一年后发现男方有性功能障碍和糖尿病算隐瞒婚姻吗?可以离婚吗?算是无效婚姻吗?
结婚前男方没有做婚检结婚一年后发现男方有性功能障碍和糖尿病算隐瞒婚姻吗?可以离婚吗?算是无效婚姻吗?
男方婚前隐瞒精神分裂症,治了很多年,到现在还没治愈,这个是属于无效婚姻,那无效婚姻需不需要还彩礼。结婚登记有好几个月了,但结婚时间只有一个多月,也就是说真正住在一起只有一个多月。 10万的话,要返还吗,如果要返还,要返还多少,主要当时摆酒席,买首饰,买东西之类,钱用的没有多少了,还有剩下来的钱,也可以
结婚前我不知道她有精神疾病,和她结婚,结过婚后一个多月就发现她有精神疾病,这样的婚姻有效吗,还有送给女方的彩礼可以要回吗,
在存在隐瞒财产的条件下签定的执行和解协议是否可视为无效协议?
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在执行庭警官的干预下签定了执行和解协议.鉴于被执行人在签定协议时声称无力偿还全部借款33万多且原有一辆雷克萨思轿车已经抵押给另一债权人;执行人同情被执行人的条件下,愿意减少还款为21万.可是第2天就发现被执行人有一辆价值60万左右的雷克萨思轿车被扣.在这种隐瞒财产的前提下,签定的执行和解协议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