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地的问题。
您好:
我们全家现住石家庄,祖籍河北省定州市。我的爷爷在1952年时,通过劳动所得,在定州南庄子村购买了三亩旱沙地作为坟地,出让人为一位姓苑的村民。契约现在保存完好。有当时村里的村长签字及签章,村里的账务签字及手印,公证人签字(现还有一位健在),有当时定县政府的正式契约(是省政府统一印制的),有县长、县财政局长、征收员签章;有收据号和纳税额。
奶奶去世很早,就葬于此坟地,后1982年爷爷去世,也在此坟地下葬,都为土葬,南庄子村并没有提出异议。此时,这片坟地还是沙地,没有耕种。
大约1990年左右,村里在没有通知我们的情况下,把我爷爷、奶奶的棺椁迁到了附近的我爷爷的外甥的苹果地里。把我爷爷的坟地和别的单位交换,做了他用。
现由于定州市要修路,经过南庄子村,南庄子村原村民的坟地都得了补偿,也由村里统一进行安置,却要我们把坟地迁出,不给安置,也没有任何补偿。
请问律师,定州市南庄子村这样做合理、合法吗?我们能得到应有的补偿吗?我们应该怎样做?
我们问过村里,说1952年的契约,现在已经失效了。这样说有道理吗?
我是一名湖北洪湖市远景村居民。本村由于规划建设等原因将本村全部农用耕地及鱼池卖掉,所有征用集体土地的补偿款,是按几名村干部自己拟定的补偿方案给予补偿。而有一部分村民没有得到半点补偿。村干部给予的理由是“外来户不予任何补偿”。我们家于1988年得到本村接受牵入该村,并办理该村居民户口簿,成为该村正式村民。
您好,我家是低保户,原来住三间房屋,房屋被大雨倒塌,政府扶持建造的房屋是四间,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政府相关负责人说要求额外交款3000元,问这种现象在法律层面是如何规定的?谢谢。
请问律师,乡里现在搞建设,把该有的海田都给征用了,上面给了每个户人家相应的补贴,按人头算,现在一些村官仗着有点小职务说这个说那个,说嫁出去的女儿和生的孩子是得不到补偿金的,但是户口都是在所在地的,赔偿方式也是按户口人数赔偿的,按照法律的话是否可以起诉拿到应得的补偿金。
你好,想咨询一下关于农村征地补偿方面的问题,我家承民山地(承包期30年)现被占用,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未利用地三级土地补偿标准为48万元/亩,农用地及建设用地补偿60万元/亩。所占我们的地为荒山开发的林地果树地。请问: 问题1:除青苗费补偿外,补偿安置费按什么标准补偿给农户? 问题2:“县政府
你好:我舅舅家要动迁,私房土地证上有我外公的名字 ,我外公外婆已经去世,这次要我妈妈和阿姨去签字,我想问我妈妈和阿姨可不可以要求分到房子
河北邢台市桥东区中兴片区拆迁改造,片区270多户中的70%已经与原开发商签订了协议,现政府要将其余30%的住户施行征收,请问是否合法?区政府工作组的人员对一些子女在区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工作的家庭进行威胁,若不同意在拆迁协议上签字的就要将其子女工作停职,请问这种行为合法吗?本片区改造公告和项目简介中(2010.3
你好、我是江苏沭阳的、我们这里对征地的补偿只给农民田地里的青苗费800一亩、每亩被征的地仅仅给2万6千元、我想问下这个价钱是不是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