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亲戚今天被一摩托车撞了,现在下半身不能动,而且交警首先找肇事者(上海本地)谈话,谈完以后就让其走人,请问这样做合法吗?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事情是这样的: 我是山东烟台的.就在11月20号的晚上5点半左右,我二伯骑着燃油助理摩托车下班回家的路上遭遇车祸.是在经过一个丁子路口右转弯的时候,被一两骑农用三轮车的妇女撞伤,当时那女的可能驾驶经验不足,碰到人突然加速,农用三轮车的反光镜将我二伯就摩托车上刮了下来.当场摔到马路上站不起来了.意识也有点模糊.然后
4月12日我驾驶机动车与摩托车相撞,两车车损都在2000元以下,摩托车上乘客受伤缝针(小腿10针左右),警察做出事故认定是双方同等责任,并于第三天放车放证。说等伤者伤好调解。我垫付了第一次的医药费和后面的500元医药费预支。我自己修好了车。明天伤者约我们三方调解。请问接下来我该怎么办?是全部走保险程序吗?伤者的
我弟弟借车给醉酒且无驾驶证朋友驾驶摩托车在路上被一小汽车越线掉头左转弯时碰到了,我弟弟当时是坐在车后面的。那个开车的朋友皮外伤用了1万多。弟弟腰4椎体爆裂骨折,并做了钢板内固定手术。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月。回到家后又休养了1个月,出院后医药费用了5万多,小汽车司机交了2万,一年后还要进行取钢板手术。小汽车司
车祸后双方口头协议私了 一月后双方协商失败 肇事者又要求公了 受害人到交通事故科立案后 多次叫肇事者去作笔录对方至今未到 并声称就不去 我们应该怎么办【出事时没报案没量现场】
对方酗酒过渡,反道骑自行车撞了驾驶电动车的受害者,造成受害者头部、膝部受伤,经交警处理事故责任方是骑自行车者负权责,交警交由双方自行调解未果,受害者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损失费(医生要求养病两周),营养费合计2000元,对方不同意,只付1000元,受害者不同意,交警未经调解,让受害者自行诉讼,请问:受害者要求
2010年6月30号下午崔某与朋友骑摩托车在路口碰到一对夫妇后,见其想讹钱,遂骑车逃走。对方记住车牌号后报警,车子是别人的,牌照之类一应具全,但肇事者没有驾驶证,交警查证,双方才知道自己是一个村子的。双方决定私了,夫妇身上都是皮外伤,已经住院一个星期。现在却说什么不愿出院,原因是家里太热,怕伤口感染
前段时间在村口与一未成年骑摩托车相撞,我从一小路前往大路,路口停一辆货车阻挡视线,在慢行至路口时被一由东向西的摩托车撞到,导致我车在碰撞之后向西滑行2~3米,骑车人系一13岁男孩儿,车上还载有一15岁女孩儿,女孩儿胳膊被摩托车压骨折,请问这样的事故应该有怎样的裁定?谢谢!!! 问题补充: 我想知道按照交通法
我和妻子在今年2月18日在路口过马路时被一辆轿车撞倒 对方下车后明显喝酒了 当我把对方带到附近公安机关派出所等待事故科到来时 对方又纠集一伙二三十人来堵住派出所门口 事故科来时也因无奈没有抽成肇事者的血化验酒精含量 只是把车扣了下来 对方而后总共交了一万二千元钱再没见到他们的面 当时事故认定责任时是对方全责
前段时间在宿迁那边发生了交通事故,当时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有没闯红灯,在十字路口一辆摩托车撞到我的驾驶门上,摩托车车主头撞在驾驶门玻璃上,因为没带安全帽又醉酒行驶,所以造成头颅骨骨折,脑震荡。事故鉴定书出来了,但是责任却没分出来。我的车被保全了5万块,我结保之后就一直等着法院宣判,等了一个多月了到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