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过的男友在公共场合侮辱我,损害我名誉,我该报警还是起诉他?
本人离婚后结识一男士,交往两年后分手,可是最近那个男的总是踩点去我游泳的地方闹,在众人面前侮辱我,损害我名誉,我该怎么办?报警的话警察会管吗?
我被我前男友打了,西盖都破的很厉害,脸上背上到处是伤.我这样的该起诉吗?还是私了?赔偿值多少钱,
我被我前男友打了,西盖都破的很厉害,脸上背上到处是伤.我这样的该起诉吗?还是私了?赔偿值多少钱,
现在已经起诉离婚,但是男方母亲带着亲属跑到女方单位大闹,而且他们毫无理由,女方是教师,男方家属竟然在清早在校门口大骂女方,而且拦住家长们,向他们说女方是坏人,并扬言找领导,让女方不能工作,不让女方上课,让女方失业等话。请问现在已经确定了开庭日期,那么他们这样闹学校,可否起诉他们毁坏名誉?此外是否需要
甲男与乙女谈恋爱不成分手,后乙女听说甲男准备结婚,心理失衡,对甲男进行多种形式的侮辱诽谤,但因各种因素,甲男仅获取如下资料: 一、乙女散发诽谤甲男的书面文字材料(其上所有内容与最后落款的乙女名字均为打印)一份,接到此材料的多人中仅有一人愿意就“此材料是由乙女本人亲自散发”而出庭作证; 二、甲
网上认识的男友向我借钱,请问是不是诈骗?下一步我是报警还是?请教律师.
我跟他06年在佳缘网络相遇,06年聊过电话,在网上视频过,07年也联系过,08年失去联系,09年3月又联系上了,一直电话、网络联系到09年8月28日,8月28日当天终于决定见面,见面后没什么异常,但是9月初的时候,他之前跟我说在深圳做类似黑客的事情,结果说出事被网监局抓到,罚款4万,另外5万给人家好事费,总共花了9万,他
是网络诈骗还是民事纠纷,是报警还是起诉,是在温州还是在大连,起诉或者报警
8月到12月的被骗时间里,我都在大连,对方在浙江温州,他虚构了一个自己要去西藏支教和募捐的谎话。期间以募捐为理由骗了很多全新衣服,他说捐赠到西藏,但是事实上衣服已经不知去向。---对方以在去往西藏的墨脱的途中跌落小溪为由说自己相机进水,诱导我买了一个全新的相机邮寄过去。后来说到了墨脱看见学生,她要留在那里
我现在的嫂子 以前有个对象黄了一年了 正常分手的 但是 我嫂子以前的对象现在天天骚扰我哥哥 给我哥哥打恐吓电话 骂我的家人 还给我哥哥工作的地方 邮了一个绿帽子 写了一些脏话 又给我家邮了一双破鞋给我的爸爸又写了一些脏话 我找公安局 公安局说找法院 我找法院 法院说找律师 律师说是小事不管 我现在怎么办那? 赔偿
婚介所泄露当事人隐私给厉害关系人,以什么理由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这种情形法院会受理吗??
我的朋友在得知丈夫外遇,一气之下跑到婚介登记,并签了合同,缴纳了服务费。其丈夫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要求离婚,提供了当事人在婚介个人信息登记表的复印件,庭审中其丈夫解释了登记表是从婚介所复印而来,是因为他母亲和婚介负责人是老同事关系,婚介所这样的行为是否可以以侵犯个人隐私要求精神损害的赔偿呢?这样的情形
我和我的朋友发生争执,他现在起诉我说我损了他的名誉,还有污蔑罪,要上诉我,但是我只是跟他的哥哥把这个事情说明白,没有想到他们还起诉我,我想问问,这个罪的后果是什么?
问 题: 上周六锅炉房上水打压,楼上的暖气装的水阀没关,家里也没留人,水就流下来了,后来我们通过锅炉房关掉了他家外面的暖气阀门。 但是水已经很多了,我家被冲得很严重,墙面全受水了,笔记本电脑、地毯、实木床、毛毯、衣物等被带锈的暖气水浸。 楼上的房子是出租出去的,房主现在国外,房主的姐姐代其出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