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职工在单位工作过程中受伤。经劳动局认定为因工受伤,伤情被鉴定为四级伤残。后经职工申请,仲裁委员会裁决单位应赔偿50万元。单位不服,向法院起诉,后法院判赔40万元。单位仍不服,现已提起上诉。目前案件正处于上下级法院的交接过程中。 此时,职工与单位经多次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由单位一次性赔偿17万元结案。因二审还未确定承办法官,不便下调解书,故单位提出签订协议后去办个公证手续,以免反悔。 我想请问大家:此协议签订并公证,以及履行完毕后,还能否以显失公平为由撤销?若单位撤回上诉,还能否把前述协议撤销后再申请执行一审判决? 在此先谢谢大家!
我是一个应届本科生,找工作时面临这样一个问题:很多单位都会让我提供我的身份证、学生证、四六级、计算机证以及各种荣誉证书的复印件~但是,很多时候他们要了后以种种理由没让我在他们那工作,当我找他们要这些复印资料时,他们说恕不退还,我担心的是,这些复印件不会给我带来什么不良的后果吧?会不会出现什么意想不到
我尽量说得清楚明白。我一个亲戚通过在老家江苏南通的中介公司去印度做劳务,是和上海XX建材公司签的协议(具体名字还没问清楚)。在印度工作期间摔跤,锁骨骨折。那边就是拍了个片子,说无伤大碍,即不绑石膏也不采取别的医疗措施。 我亲戚自己要求回家,公司赔偿他1万7千元。回老家后一查,肯定要开刀。至少做2次手
2003年我在一个老国营单位家属院买的二手单元房(89年左右建造),房产证上是60%产权归个人40%归单位。由于不是全权所以当年没有能够过户只是签订了一个房屋买卖协议,说明一下原单位已经停产十多年了,但是没破产。我想请教一下各位: 1、我们的协议有效吗?(双方有证明人,没有在公证处公证) 2、如果拆迁我会拿100%的
比如说我跟一个公司签署了雇佣关系合同(也包括保密合同),在这期间我为公司开发了一套系统(个人开发)。 现在我跟公司解除了雇佣关系,也就是说合同失效了。(问题在这里) 我现在于第二家公司合作,把以前在第一家公司开发的项目买给了第二家公司。(这是我还受第一家公司的合同限制吗) 在比如说我把这个项目从新制
我有个亲戚在工地上施工的时候摔伤了,比较严重,治疗费要几十万。包工头是他弟弟。为了能用医疗保险保一部分,所以他弟弟希望大家帮忙撒谎说是他自己去工地找人不小心自己摔的,没有说在工地上打工。报销的时候要签字的,签了字就表明不是工伤了,如果报销之后他弟弟不肯负责后期医药费之类的,那再通过法律上诉他弟弟还有
例子: 现在又一栋房子,是父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房主的名字一开始是妻子的,但是后来丈夫背着妻子,偷用妻子的签章,又找了一个和自己妻子很相像的女人办了合法的转户委托,又拿到了和发证,此时,房主的名字已经是丈夫的了。后来经妻子发现并偷偷录下了与丈夫的对话,丈夫对话中把事情的始末都说出来了,包括找了
两种情况: 1.公司的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了用人合同的,在上下班过程中出了车祸,其中事故双方都有责任,请问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医疗费吗? 2.为私人包工头打工的农民工,肯定没有什么劳动合同,很像那种临时工一样的,老板有事就可以去做,没事就不用做的这种,在上下班过程中出了车祸,其中事故双方也都有责任,请问包工
某储户到银行存入30000元现金时。钱入账了,但由于银行工作人员的疏忽,现金又退还给储户。 结果是,该储户 现在 手头和 卡里各有30000元。 请问:责任怎么追究? 侵占罪 里有一条 是“。。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如果 改银行事后
是这样的,我有个朋友,他由于给人家做担保,后来欠债人跑了,追债者将我朋友起诉,结果法院判我朋友败诉,需要承担债务。 由于我朋友本身没什么钱,但有一套房子,一辆车,房子作为自己居住,没被用于抵债,可车子却被拿去抵债了,但是这样也不够还债,所以,追债人好像想申请用我朋友的工资抵债。 我朋友工作不错,收入
一个关于门面房转让的法律问题 先说一下我们那间房子现在的情况 房子是今年3月份开始往外租的,房东和第一家签订了一个2年期的合同,在6月份的时候第一家租房的人将房子转了出去,第二个租户和房东没有签订新的合同,后来7月份的时候我把这个房子接了下来,我们也没有和房东签新合同,但是第一家租户和房东的合同我们一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