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企业上班,平时发工资都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工资,还有一部分是补助。产假期间公司只支付工资,补助没有,请问这合法吗?
请问在我们单位制定的工资改革方案中规定: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并办理了产假手续的人员,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内停发岗位津贴,按《生育保险条例》享受生育津贴。这一提法对吗?
我老婆在4月份生的孩子,之后休息了6个月,单位之前没有给办理生育险和医疗,到6月份才给办的,结果现在去上班了单位说不给发产假期间6个月的工资,而且以后上班的工资还要调整,这样合理吗?
1.产假期间每个月的待遇最低应该是多少?我老婆在某去人民医院上班,在休完产假后找人事部报到后告知休假期间每个月只给800元。 2.我老婆不是顺产,也办理了独生子女证,按照规定假期多少天? 3.在广州地区一般都可以办理生育保险,但因为医院在我老婆签署劳动合同后第4个月才办理生育报销 ,因为医院没有及时办理生育保
我每个月拿到手的钱是工资+工龄+补助(交通费、电话费)+全勤。单位在我休产假期间只按我工资的70%发放,其他的全部扣除。现我与公司协商,公司只同意补发我休产假时所扣除的30%工资,其他的不给。 法律上有规定: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应全额发放。 可以这
我每个月拿到手的钱是工资+工龄+补助(交通费、电话费)+全勤。单位在我休产假期间只按我工资的70%发放,其他的全部扣除。现我与公司协商,公司只同意补发我休产假时所扣除的30%工资,其他的不给。 法律上有规定: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应全额发放。 可以这
你好律师:我是一名体育教师我今年26岁,2012年9月16日剖宫产生的宝宝,然后开始休产假,截止到12月26日我回到学校,领导给我算了产假,说我要休133天,然后可以上班了,但是我们体育教师每年有500元的服装费,我只能得一半的钱,原因是领导说我产假期间没有上课,所以只能得到这些,我想咨询一下,我应该的多少,还有我想继
如题,假设原福利待遇为A,然后公司出台了新的政策B,新的福利待遇为C,那么请问,我在执行A福利待遇期间怀孕,在怀孕6个月后,出台新的福利政策B,那么我的产假是应该享受A待遇还是C待遇呢? 请直接回答问题,烦请告知答案根据,不胜感激!
1、产假期间工资应该发那些,工资条显示有:基本工资,电话费,平日加班(其实就是我们的基本工资分出来的),绩效奖,餐费,补贴,三金;2、哺乳假期不超过六个半月,是按照小孩出生计算的么,例如小孩是1月1日出生,那是否哺乳假期只能请到6月15日,还是要结合产假来计算的?3、本人是非上海城镇户口,但是公司并没有按照
我是2012年12月中旬开始休的产假,过年单位发过年份1000元,没我的,问了单位领导说是我过年没值班,说是发的是过年的值班费,请问我应该如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