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结婚之前买了房子一套,由于当时我当时(信用有问题)不能贷款,后面没办法就加上我和女朋友的名字共同买的房子,他是外地的来重庆后一直没上班,所以首付全部是由我出的(一部分我借的亲戚的钱),后来结婚了,。所以合同的贷款都是以她的名义(房贷都是我还)。由于他一直没上班,天天找我麻烦。跟老人搞不好关系。经常吵着要离婚。我也累了想离婚,请问这个婚前的房产怎么分呢。关键是他没出一分钱。而且婚后尝还房屋贷款也都是用的我的钱。(房产证是两个人的名字) --那位好心的律师帮我指点指点呢 --谢谢
律师好! 我于两个月前和丈夫协议离婚。约定两个孩子全归我抚养。拆迁还建中的房子,大户归我和孩子。小户他居住。 现在,他想要女儿地抚养权,我的女儿16岁了。他认为如果孩子的抚养权归他,他就可以要大户型房子了。 我想问的是:他能要到女儿的抚养权吗?他长期患有传染性疾病。如果女儿的抚养权归他,他能重新分割财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下, 一、双方离婚后房产如何分配的问题。双方结婚时男方家里口头同意给新婚二人一间房没有字据(本地的风俗,男方家里都会给房子,都不会定字据),该房子共3间(农村平房),分别由男方的父母住1间、男方的哥哥家住一间、当事人夫妻1间,户主是男方的父亲。现当事人夫妻双方要离婚了,这房子应
房子为婚后购买,户主写的女方名字,现在育有一子,如果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女方,房产如何分配?男方是否只能分得1/3,另外还要支付孩子抚养费?
房子是领证前买的,父母首付30%,购房合同是我的名字,以我的名字办理的商贷,每个月都是我本人偿还贷款,离婚后,女方有权分割房产吗? 还没办理房产证
夫妻通过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归女儿所有,但因女儿未成年未过户,现在已经超过一年,男方又在此房子里再婚,我现在有权利要求男方将房子过户给女儿或者重新分割房产吗 我是否可以等到女儿18岁时提起诉讼要求过户给女儿?
我与老公与今年元月15日办理了结婚证,期间他单位给他分配了单位廉租房(他单位是单身不分房子,以我俩的名义申请购买的),房子比市场价便宜。他付了首付,我没有出钱,房子现在还没盖,也没有办理房贷,现在他提出离婚,我有权利要这套房子吗?假如他不给,我能要求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