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一员工,从2012年2月14日-2012年4月15在我单位上班,由于家中母亲病危,向公司法人借款2万元,工资领取4000元。该人回家后,公司发现公司物品被盗,有人证实是该员工盗窃。该员工知道公司知道他盗窃一事后,就不来上班了。该员工还有1000多元工资未结算,公司通知该员工,并让他将盗窃的物品归还,并不追究他的责任。但是该员工没有理会,于2013年2月以未签订合同和不结算工资为由,将该公司告到劳动局,并要求赔偿双倍工资,及2.3.4.5月工资共计3万多元。通过劳动仲裁,该员工只能提供2012年2月15日-2012年4月10日证明,公司是不是只应该赔偿这个期间的工资呢?公司已经支付该人4000元工资,他自己只承认是借,不是工资。公公司支付的4000元工资劳动仲裁委会不会认同?法人借给他的2万是以网上转账的。能不能算为工资?
在公司干了六七年了,因生病老板叫不要来上班,应该怎么赔偿损失
2008年入职,到2010年才给我交保险,每月工作小时要达到250小时以上,从没有加班工资。现在生病请了几天假,老板就叫我不要来上班了,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赔偿
东西被盗了,人抓到了已经在派出所,但是被盗东西损坏了,应该怎么赔偿我,丢的是手机,价值1599元
东西被盗了,人抓到了已经在派出所,但是被盗东西损坏了,应该怎么赔偿我,丢的是手机,价值1599元,我是黑龙江牡丹江的人。 现在警察已经把人抓起来了,他们说估价也不到五百块,手机是我自己追回来的,警察来之前,小偷和手机是我自己找到的,我要求陪我一部新手机可以吗?
在公司干了六七年了,因生病老板叫不要来上班,应该怎么赔偿损失
2008年入职,到2010年才给我交保险,每月工作小时要达到250小时以上,从没有加班工资。现在生病请了几天假,老板就叫我不要来上班了,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赔偿
小红在2011年7月10日入职A公司工作,试用期工资8000元,转正10000元。一个月转正。期间与公司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口头协议的工资内包含所有保险费用。2012年6月、7月由于工作时长时间不在岗(早晚来公司打卡,其余时间都不在),当月工资没有给小红发,小红就起诉公司拖欠工资及不缴纳社保等行为。2012年9月23日A公司通
家人因在外喝酒后,结果被打成重伤后,被抢救无效死亡,对方应该做出什么样的补偿?公了是怎样解决?私了因怎样处理?请律师给出满意的答案。在这先对你们说声谢谢......
朋友是名按摩师,在拔罐时不小心给顾客烫伤,鸡蛋大小的面积,起泡。给付的医药费,已康复。现在要求赔偿金五千,否则起诉,我想问的是,如果经过法律,能赔给顾客多少钱?
我组夫在厂里被机器把压断了。但接回去断了小半节。不知道应该怎么赔偿。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他以前那手指好像也伤过。现在刚出院一个星期左右。
在工作期间经理向总公司申请让我开车去接人,当时在去接人的时候 经理让我走小道 说比较近 我就开车走了小道 但是我说我不知道路 经理说他知道 带路 就去了 后没有找到路又走的大路 在回来的时候 经理看到了我们要走的小道 开始有柏油路,但是在往前走进入了村庄路,路不太好,我让他把安全带带上他说不用带这带没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