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各位律师,我跟骗子签订租房协议,她给我提供了租住房屋的购房合同,房款38000元左右,一次性付清,最后才知道她不是房主,已经是三手房东,最后认定是诈骗,被骗的总共有三个人报了案,我的金额最多,可是我的受骗资金没有追回,当时检察院说不能刑事附带民事,法院审理的时候也没有通知我,我自己去法院问的时候法院说判了4年零六个月,说罪犯没有赔偿能力(她已经结婚),这个案件我都不知道罪犯到底判了没有,到底执行了没有,我怎么才能知道,怎么才能向罪犯要回被骗的金额?
事件是这样的:我是房东,把房子委托给中介公司,中介和我签订的合同租金是3000,约定是半年已付款;中介再把房租给房客,他们签订的租金是2400,约定是一年付款。现在是:中介只付给我半年房款,中介现在消失了,找不到了,但是中介已经收取房客1年的房租。我只是其中被骗的一家,还有好几家房东都是这样被他们骗了,被骗
我是租客,找中介公司租的房子。签约一年,交2个月押金、1个月租金、1000元中介费,共7000元。签完合同交完钱才发现于我们签约的不是房主本人。他也没有房主的委托书与任何手续。 只是说是房主的朋友帮忙带办。 中介公司非常马虎,没核实是与我签约人是不是房主的信息,还说这样手续也是合法的。口头协议也是协议! 现在
我在深圳,我想咨询一下租房合同问题。 我于2012年 6月1号从上一位房客转租房子,当时合同从4月1日开始。我租的时候房东另算了日期,并且在合同上注明从6月1日开始算,半年租期到12月1日。按合同条款自动租约了半年,因此租约刚好到今年6月1日到期。现在房东不承认,一定要从4月开始算,让我再住到9月底,请问这算不算房东
我公司与成都某公司杭州办事处签订合同(以传真形式),订金及货款均是汇到成都公司的对公账户,现在交货期到了,对方联系人消失,货也没发(实际就是骗子),我现在有合同(传真件),汇款的底单(当然银行也有记录),以及QQ上的聊天记录,对方联系人手机(现在已经处于打不通状态),联系人姓名(不知是否真名),请问这
我和房客签了3年的合同,但他现在在里面开了二个店,已经被当地政府执法过了!但好像又开起来了!我不想再租给他了,想前提终结合同。怎么做才能成功且我的损失最小? 合同才执行了半年不到!
我去年和朋友合伙以按揭的形式买了一台挖掘机,《按揭的低压物和一份工程合同是他们公司伪造的,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我签了字。我是购机人,我朋友是担保人。我负责干活,其它的由他负责。》后因效益不好,没有能力还款。我向公司要求退挖机,还没有给我回复,我就被抓了,在年底我被公安取保出来,担保人是挖机公司的。他
房子还没有到期房东就说要提前终止租房合同,我们也答应了要搬走但是迟迟未谈违约金是多少,合同中也没有注明违约金问题,现在我们重新找好房子也已经搬了出去但是我们提出的违约金数量房东不同意,最后房东又说不用我们搬走了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