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深圳,我想咨询一下租房合同问题
吧是的,是你们队合同的认识问题,是注明是否有效的问题。
补充说明:合同有规定:
1. 合同到期后10天内不提出终止合同会自动续约半年,我已经提前通知到房东了。
2. 覆盖租约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但是我这种是合同规定自动到期,因此没有提前一个月,只是在到期前一天通知了房东,这样做有没有违反合同? 我的补充: 2013-06-03 13:53
合同上的文字是由房东亲手钢笔所写,租约从新签约12年6月1日至12年12月30日。并且也说明了是转让。
我还保留有上一任房客4月和5月交水电费的收据,证明我是从6月开始入住的。
房东现在不肯按照合同办事,以他那边没有找到合同为由拒绝履行合同,迟迟不和我确认具体的搬家日期和进行押金结算,要怎么办?要去法院起诉吗?
按约定处理。
协商解决吧
按合同约定履行。
你好,合同上注明了从6月1日开始算,是房东违反了合同,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有约定依据约定
依照合同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