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某银行主任,曾替挪用公款人许某保存过存折,他把挪用村委会的土地赔偿款放在这个存折上,我也曾作为中间人给另一个银行的主任为了完成存款介绍用了50万元,用了29天给他无折存上了.
事情发生在农村,我去年做过一次手术,至今还在恢复期,天天吃药,每月还得定期打针,就在我这般处境,有人竟雪上加霜,使我病情更加严重。事情是这样的,王某跟我是一个村子,李某跟我娘家是同一村,而李某与王某在同一地方上班,李某告诉王某,说我家是不是很穷,连住院做手术的费用都是我娘家爸给的。好像我家真的很穷,
我怀孕就辞去工作,可是孩子因病死亡。在我坐月子期间,丈夫将住所搬离,不告诉我地址,至此一年,一年间没有给我一分钱抚养费,我只能投奔外地的父母生活。因为我的所有身份资料毕业证书等全部在原来与丈夫的家里,以至于我无法找到工作,独立生活。请问他的行为是否构成遗弃罪。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我原是银行工作人员,04年为亲属用别人身份证办理了信用卡透支用于修路工程。当时单位有发卡任务 透支余额等多项指标考核,而且对于银行卡的具体操作也没有明文规定,所以用别人身份证办理了近200张信用卡 透支本金700多万元.由于交通局压资等到修路款下来的 迟迟不给,后来通过法院以扣押的方式收回了500多万元,正在我们
我原是银行工作人员,04年为亲属用别人身份证办理了信用卡透支用于修路工程。当时单位有发卡任务 透支余额等多项指标考核,而且对于银行卡的具体操作也没有明文规定,所以用别人身份证办理了近200张信用卡 透支本金700多万元.由于交通局压资等到修路款下来的 迟迟不给,后来通过法院以扣押的方式收回了500多万元,正在我们
我与一家公司是合作关系,用这家公司的合同与第三方签订购货合同,第三方的购货款也付清了,但是我留了一部分余款作为我的劳务提成,没有交给这家公司,如果这家公司告我挪用公款,罪名成立吗
我与女朋友谈恋爱近一年,关系时好时坏,与三月初关系恶化,她索要10000元分手费,如果不给,她威胁要骚扰我的父母,让我父母不得安宁。在恋爱期间,她多次威胁我,包括去年十月份威胁我工作,要去我单位闹事;除夕威胁我要让我离家后家里不得安宁,13年的任务就是报复我。其中这两次威胁均有短信为证,目前均未实施;关于
我弟做小吃,一妇女认为其侵占了她地盘,找茬将我弟面部用一铁板凳砸伤,面部两道裂伤,硬膜下血肿,请问其是否构成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