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时,我所在村的某乡办企业转制给个人成立某公司,土地仍是集体土地。当时该公司业主与生产队队长口头约定每年给予5000元作为使用生产队土地的租金(补偿费)。98年我生产队撤队,但仍是集体土地。2000年该地块征地动迁,公司也搬迁了。但该公司仅支付了96年、97年的租金,之后未支付过。请问:公司使用土地并支付租金属于什么法律关系;2、租金应支付到何时;3、我生产队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老板继续支付租金吗;4、若对方不同意,我们是否应以生产队还是村委会的主体资格向法院诉讼,诉讼时效应该是几年?
我所在的生产队小组,由于在1997年生产队小组把耕地全卖了,撇下我家在那地种田。事各4年后他们眼红我家耕地位置及男丁人口,做出了荒唐的事,写出荒唐的合同。强行使用暴力划分耕地 为不动产。请问这合法吗? 基本农田,一般农田 ,建设用田 又该怎么区分?因事关家人多年的屈辱和官官相互的冷言相对 要讨回一说法 本人求
政府强行把国有土地划拨给集体企业使用,并且28万平方米的国有土地某企业仅以260万元人民币低价买走,企业用于生产盈利使用,准备用此土地抵押银行贷款,此行为是否合法?
某国企集团公司改制后,,将下属分公司关闭,人员分流,设备处理,土地出让,问可否用土地出让金一部于补发已退休员工未退时拖欠的加班费。该下属分公司原是独立核算的。
由生产队出资修建的村内小路的所有权是谁?可以把道路出租给某企业使用吗?
我生产队在10年之前村民自行出资修建了一条小路,属于集体土地。小路北侧有一装运公司,此小路是该企业唯一出行的道路。这几年,该企业因增加了产量,来往车辆较多。现在我们提出要求企业签订道路租赁协议收取租金,合法吗?小路的使用权归谁?小路的所有权归谁?
国家建设占用土地被生产队征收问题 我家是四川一个偏远山区里面的。近日。国家搞建设要在我们村上建三座高压铁塔。其中有两个铁塔要占用我家土地。据说赔偿金额还不错。不过刚听家里人说。我们生产队准备将我家被占用的土地征收了,然后国家的赔偿金额生产队收百分之四十。我家得百分之六十。 请问,生产队或者我们这
国有企业于2000年搬迁到市里.房屋己拆.剩下土地.六十年是我组土地.现在外组私人可以在那建房吗.土地应该归谁所有?
使用部队土地口头跟部队领导达成5年租约,合同签署为一年一签,但未到一年,部队因新兵入住难的问题想收回租地,投资几百万,刚刚走入正轨,如果现在收回严重亏损,请问有什么办法能继续租约,或者申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