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是南京市下关区滨江幼儿园的一名保健教师,姓名贾文萍。隶属于下关区教育局。工作性质:聘用制干部。曾在市儿童医院工作的五年期间已交养老保险金。在滨江幼儿园工作期间,区教育局一直未续交养老保险。聘用合同到期后因多种原因未续签劳动合同,申请工作调动,区教育局已批准,并于2006年9月到新工作单位上班。因原单位未按政策规定续缴养老保险,至今不能正常办理调动手续,由于人事关系未转移,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2008年7月原单位停发了工资和财政补贴。 自2006年7月开始无数次找下关区教育局、财政局的相关领导,请求协调处理此事,教育局的答复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不给钱没法办理;财政局的答复是:财政经费有限,还未列入计划;会尽快给予解决,但两年过去了,仍没有解决。考虑到现实情况,为了能尽快办理好调动手续,原准备忍气吞声先个人垫付缴纳,可到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结算中心办理时了解到: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必须要单位提交相关资料审批后开立帐户,个人无法缴纳;经测算,养老本金单位加个人一共要近4万元(还不包括要补交的利息),滞纳金要近18万元,合计20多万的费用,这对于我这个一个月只有一千多元工资的工薪阶层,无异于天文数字。2008年6月经过信访,市劳动保障局同意免除滞纳金。但开立帐户、提交减免申请等,只有单位出面才能解决。 可下关区仍然不同意。针对这种情况烦请律师帮忙。
我是1974年参加工作,是事业单位,1994年被开除公职,我今年57岁,我想请问各位专业人士,我到退休年龄时是否能领到养老金?或者我从94年补缴养老保险,那么我到退休年龄时是否可以拿到养老金?能买断么?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文件?
我今年62岁了,是个农民。73年至95年在抚顺市党校从事临时工作,于95年回家没有任何待遇。我想问一下单位是否应该为我缴纳养老保险?急待解决谢谢!
我在事业单位做临时工已10年,目前单位只给我办了医保,但一直未办理社保,我将来养老的问题怎么办? 如果我现在辞职的话,单位能为我补交已工作10年的社保费吗?
在事业单位工作20余年,单位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我能办养老保险吗?如何办理?
我在卫生监督局的前身(地方病防治研究所)工作10余年,接着又在卫生监督局继续工作10余年,20年间单位从未与我签订过劳动合同,我40岁进单位,现已63岁,仍在单位上班。请问专家,我这种情况能办理养老保险吗?我现在应该如何做?如果能办理,我退休后一个月能领多少钱?(我现在一个月领700元,单位定的。)
我于1984年11月复员,1985年5月被正式安排在某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从事编辑工作。1988年7月与单位签订了三年停薪留职的协议,到期后又想续签了三年。但单位只同意签一年, 期间单位人事部门多次威逼本人回上班否则予以除名。然而本人已受聘于外资企业分身乏术,无奈之下口头同意辞职。1994年我所在的外资企业组织出国考察
事业单位开除公职后继续在原单位工作七年,请问这七年工龄可以在养老保险中体现吗?还有,在转为正式工作人员之前的五年工龄可以算吗?
我们是事业单位,单位要给我们协管员交养老保险,我们实际工资才1000元,但是我们交的养老保险的基数是按照各自2295元来交的,问题一:这样的基数是合法的吗?问题二:单位同意折现给我们发养老保险,但是要怎么样的合同或者怎么做才能单位不牵涉法律责任(为给职工缴纳养老保险)? 一、基数不是单位定的,是我们这里的社
我于2000年应聘到林业局的森林消防队工作,一直到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单位才与我签劳动合同,养老保险也是从2008年才开始买,现在我还继续在消防队工作,请问我现在是否还可以要求单位帮我交2000年到2008年的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