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开车撞死了人,因为朋友唯一的财产就是一套房子,法院便要卖掉我朋友这套房子好赔偿受害方,房子的拍卖通告贴出几次,并且一次比一次价钱低,但就是没人买(农村嘛,乡里乡亲的没人愿意乘人之危)。最后我朋友只好说自己来卖,因为这样才会有人买。但法院说要人担保才同意让他自己卖,于是我这个朋友便请了我的一个亲戚担保,自己把房子卖了。我亲戚写了一份担保书在法院,意思是帮我这个朋友把房子卖掉还清欠下的余款。房子卖掉后兑现了大部分,还差3万多元钱没付清,当时法院也同意了。我这个朋友服刑后因没有了住所,一家人便外出打工了。最近法院来催余下的3万多元钱,便直接来找我这个做担保的亲戚,但当时我亲戚有事外出了,法院的人便来到了银行查帐,发现我这个亲戚有几万块钱的存款,当即便在银行把钱划走了,直到傍晚才把一份追加我这个亲戚为被执行人的通知和划款的通知交到我亲戚的母亲手上。我想请问的是,法院能把我这个朋友的唯一住房强制卖掉吗?法院在对我这个亲戚强制执行的时候做法正当吗?
因老板无故将我辞退,我去劳动局告其不签劳动合同及双倍工资赔偿,经劳动局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判公司赔我7000元,但公司未遵守约定,我拿着调解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官接见了公司的法人,公司跟法官说我们之间还有其他争议,说公司要求资产保全,把7000元先放法院,(他去劳动局反告我说我利用职务之便拿公司的钱了,他是
无法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其他财产只知道有一套房产!法院可以帮助查探被执行人其他财产吗?如果只有这一套已经出租的房产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吗? 如果不能执行那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办法?
我哥因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去世,单位及交通赔偿被他后妻拿走,我哥的亲生儿子及我父母没有拿到一分钱。法院已判决我父母及我哥的亲生儿子共24万,现在走到强制执行,律师要求在委托上授权代收强制执行的款物,这一点我们有疑问?
法院强制执行结案后还不能偿还全部债务,那么剩余欠款债主是否还可以继续无时限的追讨?
我与2003年2月在建设银行宝山支行贷款23万按揭购买蓝鸟轿车一辆《3年期,首付10万,含沪车牌》。此后由于个人原因无力偿还,于是建设银行宝山支行在2003年8月起诉到宝山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宝山法院执行庭经调查后确认我没有工作和经济收入,无偿还能力,也其他财产,所以决定将我按揭购买的蓝鸟轿车强制执行并通过拍卖后
和男方离婚,他欠我父母房款20万元,之前打了欠条,现在让他偿还,男方说自己没钱,但是他家有房有车都登记在父母名下,然后再说儿子没财产,父母没义务还债,我用什么办法拿回我家的钱,有没有权力申请强制执行呢?
请问我只有一套住房?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我的房产吗?如果可以执行!我应该怎么办?
请问我只有一套住房?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我的房产吗?如果可以执行!我应该怎么办?
法院判令被告归还原告3万元,被告拒不执行,原告无奈申请强制执行。现执行时发现被告已与他人签订协议,协议约定自己的月工资由“他人”领取以偿还欠款。请问现在原告申请的强制执行还能执行下去吗?
借贷纠纷在法院已经判决生效,但是对方并未按照法院的判决履行还款义务,所以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是经过一年法院还是没有执行到款项,现我已向法院提供他有房屋拆迁款可以执行,我是否能追加这一年期间的利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