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请问法官这样做叫强制执行吗,我可以要求换法官吗?
请问法官这样做叫强制执行吗,我可以要求换法官吗? 因老板无故将我辞退,我去劳动局告其不签劳动合同及双倍工资赔偿,经劳动局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判公司赔我7000元,但公司未遵守约定,我拿着调解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官接见了公司的法人,公司跟法官说我们之间还有其他争议,说公司要求资产保全,把7000元先放法院,(他去劳动局反告我说我利用职务之便拿公司的钱了,他是无中生有,故开庭时也拿不出什么证据,所以被驳回,)我打电话问法官公司什么时候交钱,法官司也说给公司打电话了,并没有强制性的要求公司必须什么期限交钱到法院,过二周我在打电话就是他诉我开庭那天打电话法官说今天你们不是开庭吗,等有结果在说,在过两天打电话说钱已交了,几天后拿到判决结果,我在打电话给法官他告诉我公司的支票有问题,密码不对,等公司来换支票,我问没有期限吗,有没有要求公司三天之内还是一周之内,他说他得等公司来,不会太久的,请问法官这样做是合理的吗,我是来申请强制执行的,而且我说要给法官提供被申请人的帐号及身份证号,他说不用,我觉得这个法官一直在拖延时间,不作为,我去申请强制执行一个月多了,而且也不是找不到被执行人,公司法人都在那,他这样做合理吗?维权路漫漫,请好心人请点我下一点该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uanch……()
提问时间:2009-06-11 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