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子楼龄6年,一共17层高,我家14楼,其中有一间房间有个孤形的玻璃外墙(建筑方称是落地窗),整栋楼的外观那个位置就是一条玻璃柱那样的.有日晚上突然爆破,物管和建筑商都不肯出费用,说这个要自己付款维修,请问这样合理吗?
我是2010年11月搬进新装修的新房的,今年6月3日我在家里,忽然一声爆响,见阳台落地钢化玻璃开始裂缝,伴随着响声,2小时左右,玻璃碎成了小片,但整块玻璃没掉落且裂缝很均匀,经我打听和证实,我所住的小区已有六家的玻璃都是这样无缘无故的碎了,我找物业后,物业给我联系了一家玻璃店,将玻璃换了,但费用350元由我承担
09年屋子自然灾害倒塌11年0710日重新修建 土地局07月10日给开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上面是这样写的;未经依法审批擅自占用村集体土地进行住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和规定
我在呼伦贝尔市陈旗有一门市,在2010年9月中旬取暖期已经开始的时候,发现有一水管阀门开始有滴水现象,并且随着供暖温度的加大,水压也逐渐增大,阀门跑水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我们开始联系物业,物业管理人员未到现场,只是让我们到隔壁门市房与户主协商,原因是我们一楼所有门市的总阀门就在他家天蓬上,与他家联系的目
我们在广州市越秀区麓景路6号广福国际商贸城4楼租了写字楼,前些天早上回来的时候发现其中一个钢化玻璃的窗户玻璃莫名爆裂,由于过道上有物管安装的监控录像,翻查后物管确认没有人为破坏,但物管开会研究后决定,安装新玻璃的钱由租户承担,现在我们认为这样非常不合理。
2012年5月28日上午10点多唐山地震,我在北京租住的高层房屋内有三次震感。下午的阳光非常强烈,大概15点左右,朝西向的玻璃嘭的一声就裂开了。我通知了中介公司,中介公司叫我自己负责更换玻璃,或者进行经济赔偿,我说这是自然原因造成的,中介公司叫我拿出证据证明玻璃是自然损坏,不然就要照价赔偿。这块玻璃要两千多块
发展商寄送收楼通知书,要求2012年7月收楼,但是因为房屋的玻璃破碎,故未能办理收楼手续,要求开发商修复后收楼。直至2013年3月,发展商才修复。2013年4月收楼时,发展商要求缴纳2012年7月至2013年3月的物业管理费用。请问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用应该缴纳吗?咨询相关的法律依据
我是一名大学生,周末在酒店兼职(属于大酒店),由于放物架太矮,收碗时头撞上放物架,告知经理后,去医院检查开药,回酒店报销时,经理说不能全报,只能报一部分,本人未买任何保险 请问该怎么办怎么办???
合同上写着“如对房屋及设施造成损坏,乙方应予以赔偿” 但是 玻璃不是人为损坏 而是从靠墙一侧开始裂纹 也要房客赔付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