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二手买卖由于买房不能及时用公积金申请到贷款,而卖方要求改为商贷却得不到中介及买房方响应导致卖方被动等待,这样可认为买方违约责任吗,并且已经造成2个月不能进行交易
本人于2003年向开发商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只有购房合同,贷款尚未还清,且房产证也没办。上个月有人愿意买这套房,我当时没有多考虑就同意了,买方已交了2万定金并且签了一份协议,现因我父母坚决不同意卖这套房子,请问我能否毁约? 同时,我在网上了解到,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允许买卖的,就算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也是无效
我于2010年3月份在南京我爱我家房屋置换公司登记了出售自己正在住的房屋一套,当时我爱我家公司员工告诉我,我的房子最高只能卖到50万,前几天我爱我家公司员工联系我,说有买主了,然后带买主来看房并且和我签定了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并且付给我1万元定金,约定房屋价格是51万,合同签定了之后,我私下匿名联系了我爱我家
我去年7月18日与卖方签订购房协议:购房款作两次付清,一次是去年9月20号(已付),另一次是今年6月30号付清并办理过户。如一方违约则须向另一方付1万违约金。由于今年房价上涨过大,卖方原意付1万违约金,我却想按原协议过户。请问我如何最大限度的保护我的权益。谢谢
和买房人签了《房屋买卖定金合同书》如下:房屋买卖定金合同书 经双方友好协商,房主愿将房以12.3000元卖给乙方,乙方交定金1000元。合同书签字后,甲方不得再涨价,等到甲方搬走后,房照,土地使用证等证件连同钥匙一并交给乙方。乙方把房款一次性付清。如违约赔偿相关损失。 房主: 买房人:
买卖双方已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交易价格及付款方式条款合同里写到: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生效时,乙方付购房定金人民币20000元,其他事宜条款合同里写到:本合同自甲 乙 丙三方签字后生效,单方出示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现在未付定金及中介费,而卖方借口各种理由不肯办理后续手续(包括收定金),请问当前该份合同有
买卖双方已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交易价格及付款方式条款合同里写到: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生效时,乙方付购房定金人民币20000元,其他事宜条款合同里写到:本合同自甲 乙 丙三方签字后生效,单方出示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现在未付定金及中介费,而卖方借口各种理由不肯办理后续手续(包括收定金),请问当前该份合同有
买卖双方已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交易价格及付款方式条款合同里写到: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生效时,乙方付购房定金人民币20000元,其他事宜条款合同里写到:本合同自甲 乙 丙三方签字后生效,单方出示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现在未付定金及中介费,而卖方借口各种理由不肯办理后续手续(包括收定金),请问当前该份合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