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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房屋买卖合同卖方的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卖方的违约责任 我去年7月18日与卖方签订购房协议:购房款作两次付清,一次是去年9月20号(已付),另一次是今年6月30号付清并办理过户。如一方违约则须向另一方付1万违约金。由于今年房价上涨过大,卖方原意付1万违约金,我却想按原协议过户。请问我如何最大限度的保护我的权益。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wB3283(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10-08-17 23:1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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