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广东南湖国旅旗下广州王子山森林公园工作,自2008年4月1日南湖国旅接管我们景区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因为王子山森林公园停业施工建设的原因。2008年9月30日南湖国旅王子山森林公园管理处以口头方式辞退告知景区大部分员工的决定。10月1日辞退员工正式生效。现在我们王子山大部分员工都
先说一下本人情况: 在某外企驻京分公司就职至今2年零10个月, 08年10月1日续签2年合同合同到期日2010年10月1日 6月9日 公司技术部经理口头通知因部门调整要裁员, 通知我们被裁员工(2人)月底离职, 并承诺按照流程会提供书面通知 6月10日 公司人事部经理将我二人叫到办公室说希望我们主动提出辞职,
在申请仲裁的过程中本人提交了一份对自己不利的证据资料,现仲裁还未裁决,可否要回这份证据,并在仲裁处不留下任何这份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在申请仲裁的过程中本人提交了一份对自己不利的证据资料,现仲裁还未裁决,可否要回这份证据,并在仲裁处不留下任何这份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韩国人钻法律孔子我现在是怀孕期妇女公司提前跟我解除合同如何维权劳动仲裁不受理
我在这家公司工作2年半了,这家公司是属于韩国天安市驻文登的一个商品展示馆,从2003年9月28日天安市商品展示馆正式开馆。但是到现在为止都没有进行过工商注册,我是07年5月1日进入这家公司的,进入该展示馆后我签了两次雇佣合同,第一次合同是07年5月1日到2008年12月30日跟当时的韩国人金姓馆长签订,后来金姓馆长回韩国,
已被注销的公司名,其员工签收劳动仲裁寄来的文件后,又退回寄件人, 签收人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A公司是在销名期间, 收到劳动仲裁寄来的仲裁文件, 被原公司名下员工签收, 后又将此文件 退回给寄件人, 此签收人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我在保安公司从事保安工作13年(1997年至2010年),保安公司没有给我交纳养老、失业保险,经劳动仲裁裁决保安公司一次性支付养老保险补偿和失业补偿。保安公司不服裁决并上诉到法院,理由是裁决没有将本案事实查清楚,适用法律错误,保安公司认定,它属于公安部门主管的国有保安分公司,为保安员参加的社会保险都是按照上级
我们是4个股东的合伙企业,因意见不统一现有2个股东已退出。其中一股东退出之前任公司总经理,有董事长签署的聘书和授权书,授权书其中包括他的工资待遇是两年净利润达到800万给予80万也就是10%的工资奖励,达不成净利润800万没有工资奖金。他在公司经营不到2年而且公司账面一直是亏损,现他提出辞职并退股。退出时有4个股
大连安娜苏化妆品公司不给员工开支,请问相关人士,我是不是可以采取法律到劳动保障局投诉?还是劳动仲裁?
大连安娜苏化妆品公司不给员工开支,请问相关人士,我是不是可以采取法律到劳动保障局投诉?还是劳动仲裁?在试用期辞职不给发工资,试用期他们定在一个月不合适也不给发一分工资,这样是不是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