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性质的公司在原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变更了公司名称、法人与地址后与员工重新签定了新合同,并没有出具原合同解除文书。现新公司辞退员工,员工要申请工龄工资,发现老公司被注销了,请问这种情况员工如何维权?
我在一老板公司上班 老板有3个公司(a b c )(同一法人)而我上班地点都在a公司 每个月也要到b c 公司替班几天 原来社保由b公司缴交 2012年8月公司把我社保转移到c公司(b公司今年4月注销了),近来公司通知我合同到期不跟我续签合同,其实我跟c公司合同到今年1月到期但我还在公司上班(2-5月没签合同)而公司缴交我个人的
在公司工作一年半,最近因为公司转型,所以注销了原公司,并让全体员工写了辞职信,重新签订了劳务合同,重新签订的合同是2016年12月3日入职,试用期六个月。年底了公司有大幅度裁员的意向,想问下如果被裁员,是否能够按照年限要求赔偿。如果维权要怎么维权。 重新签订的合同是公司注册的新公司
1.入职时签订了A公司的合同,但是前段时间个税抵扣,发现是老板的其他公司B给交的保险,问老板到底属于哪个公司,老板说属于B公司,但是也没有找我改签合同,请问这种情况算违法么(正常这种情况我是算签合同的A公司还是实际工作的B公司呢,A公司和B公司都是老板的公司,每个公司就几个人占着名额) 2.公司一直以没有公积
怀孕5个月,公司造假旷工的纸质说明将我自离,请问我如何维权,这样的公司已经毫无信任可言,赔偿金怎么算
公司违反劳动法,后经过仲裁判决公司需要赔偿,但是公司拒不履行,申请强制执行期间公司反而注销了,经过法院查询法人和股东均没有财产可执行,于是终结了执行。但是我从网上查询到,公司注销时并没有进行注册资金的缴纳,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要回自己的钱,或者如何让公司法人或股东付出应有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