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有一处遗产房,继承人有我奶奶,我叔叔和我爸爸,可是因为我爸爸已过世,而我刚满18岁,叔叔想要拿房子贷款或买卖,想我签过户合同,我要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最大权益呢?可不可以先订协约过户后卖出该房后,我还能有部分收益呢?
求教: 一个老爷爷经常遭受孙子的虐打,孙子的父母也放纵这种行为,而且这孙子的父母也没有尽过赡养老爷爷的义务。 现在老爷爷想与此孙子这一家脱离亲属关系,不让他们继续居住在老爷爷的房子里,不让他们继承老爷爷的财产。 (备注:房子是属于老爷爷私有的) 应该怎么处理? 谢谢
父母有一幢楼房,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 父亲去世, 母亲想让我把这个房子买下来, 需要哪些过户手续,需要哪些证明,才能保证将来我母亲过世后, 我哥哥和姐姐不能再和我争这幢房子
有一套房产是父亲的名字,母亲还健在并且有三个子女,现在房子面临拆迁,有一笔拆迁款,请问如果要得到这笔拆迁款是否要先去公证处公证?如果不公证是否可以?多谢大家了!
以前外婆、外公拆迁时候多买了一套房子,让我们住在里面的,已经住了六七年了,现在我们想把这套房子买下来,现在这套房子值二十几万,因为一开始买的时候是买了4万元,,外公说我们还他3万元就把房子过户给我们。因为我妈妈以前借了别人几万块钱(她赌钱输的,借别人的钱还赌债,以后会还的,可是一时半会又还不上),她现
我有一个舅舅前年过世了,在过世前他和他妻子已经离婚了,财产也分配过了,有两套房产分给对方了一套。自己有一个儿子。 现在有两个问题想咨询一下,第一,这个房子应该属于儿子的吧?和我舅舅前妻没关系了吧 第二,我舅舅的户口本上的名字和身份证上的名字有一个字不同,需要怎么去办理过户呢?
我们一家五口,租宣武广内房管所的平房2间。租赁人我母亲,老太太于2008年9月13日去世,北京宣武公安分局,注销户口。公安分局已将我的户口变更为户主。街道居委会已出示证明,我长期和我母亲在一起居住,应依照合同法,房屋租赁合同应自然过户到我的名下。宣武广内房管所负责同志讲,过户到我的名下。需要老太太的其他五个
请教关于遗产继承问题,连续问题,所以称为“系列问题”,请先帮我解决第一问:老爷爷、老奶奶两人有一套三居室,房产证是老爷爷的名字,老两口儿有四儿一女,老爷爷先去世了,没有留下遗嘱,老奶奶几年后在临去世前想留下遗嘱,想把房子留给唯一的女儿,请问 1、老奶奶能把整套三居室都留给女儿吗? 2、如果不能,应当是
我的遗产继承官司到了比较重要的阶段,我要求进行笔迹鉴定了,笔迹鉴定中心要求提供对比材料,此时我申请法院调取了对比材料,材料大多是90-94年的,但遗嘱是97年的,笔迹鉴定中心因对比材料的时间问题,需要我提供同期的对比材料,经过多次了解,老人在97年和99-01年分别有过签字的东西,分别在医院病历里和邮政储蓄的取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