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超市门口租了一个店铺,一次性交了一年的入场费,现在我转让,超市又要收取(接店人手里)入场费用,这样我店转不出去,营业又亏损,请问下我该怎么做,
2009年8月份我租下王从张手里租过来的两间铺面中的一间,当时房东(张)不同意王把两间本是连起来的铺面从中间分开租给我,但是当时由于急迫以及王的巧言欺骗说不见房东也没事,说他和房东有合约可以转让(其实房东承认的是两间一起转让才行),然后他又和我达成协议,以后如果我不做了就优先转给他,他不做了就优先转给我
几天前我从前任老板手中接下来他的广告制作店,我人个人办理的手续只有三个:1、注销了工商执照;2、与铺主签订了租赁协议;3、与前店主签订了店铺转让协议。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前老板仍打着本店的招牌在外联系业务,骗取客户订金,这个事情会牵涉到我吗?说明:店铺接手后,由于比较忙,招牌还没有换,工商、税务等也
本人自经营化妆品小店(无营业执照,是2009年7月份他人处转来),因有其他发展,于2010年4月30日转让给他人(以下称为“甲”),店铺租房协议是我和房东签的,房租年底到期。转让的时候,我一共收取了39000的费用,其中房租7000,货物12000,转让费20000。并写了一张转让证明,和租房合同一起给了甲。 2010年5月8日,房
本人想在某家居商场转接一店铺,现原店主的合同是12月份到期,也就是原店主已经营了半年,而实际是这家居商场是不充许中间私下的转让的,只是他们商场招商部的人私自介绍我们转让的,我们当时签了一份协议,并已交给原店主2万元的定金(有对方写的收条),还有代他的名义交了3个月租金(有收据),当时他们招商部的人也在我
我的店铺已经转让但转让费却收不到,他把转让费给了房东。当时我们三方签的协议是我愿意把店铺转让给他转让费是XX元,然后下面是房租是多少、租约是几年然后就是三方的签名、没有特别注明钱是谁收。我应该怎么样讨这钱呢?
我合同上写了:特殊情况可转让。要转让时有经房东同意,现在转出去了,房东拒签字,不让转,我可以拿着合同去告他吗?我胜算有多大?
服装市场的店铺在转租的时候要给前一个租客转让费,以此类推,现在我从别人那里转进一家店铺,向前一个租客交了转让费,另外我还要付租金给房东。等到下一个租客来租这个店铺时,我也可以收取转让费,问题是:假如这房子遇到了拆迁,我的转让费可否问房东要回?
2008年9月我在我们城市大学城区租了一个门面,出租人为沙某,经营到2010年7月,由于家庭以及管理原因,我将该门面转让给了陈某,转让费34500元包括店铺3个月押金3×2200=6600元,先是收取了陈某1000元定金,后与其和房东协商(协商的时候并没提出如此要求要我的好处费的要求,也没说过我的押金会没收),后我与陈某签定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