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3年2月进入该公司一直到现在10年了,可是公司从08年4月才为我缴纳社保,公司人事部听说我这两个月有辞职的打算,就以我没有办理餐饮从业人员健康证这个理由停止缴纳社保,可我现在还在公司上班,都没有向公司提出辞职。我可以要求公司补交03年到08年的社保吗?还有,我入职的时候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倒是几年前有签过一次合同,签的时候公司还不让我们员工详细看,只叫签名后就把合同收走了,没有让我保留一份。在公司10年里,公司借着升职和按东莞市最低月工资保障调整工资(加薪)时,让员工同时签一份离职表和入职申请表(两份表格的日期有几天的相差),后来才知道公司是变相想将我的工龄清空或减少。我只有发工资的银行卡和入职时缴纳的制服费的收据,这样的情况下,能证明我的入职时间和在公司工作了10年吗?
我们每个员工入职时都必须缴纳制服的费用,其实就是变相的收押金,离职的时候才可以退回
我在公司上班六年了,前五年没有给交社保,可否要求公司给补交或者相应的资金补偿
我是06年入厂的,当时没给办理社保,直到2011年下半年才给交的,请问能否要求公司给补交那五年的;如果不能补交,能否让公司给我相应的资金补偿,大约是多少
我从事教育行业,7月份已经暑假辞职了,可是公司不知道为何帮我交了7.8.9 这三个月的医保社保,现在叫我补交,我连医保卡都没拿到,不知道是否有帮我交,我该交清吗?
我是自2003年开始在单位工作至今,也一直没有交社保,现在公司非法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可以追讨自工作开始至今的社保吗。
我是2010年12月进的公司,2011年3月与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是2011年3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近期我发现公司一直没给我交社保,我要求公司补交,但公司只同意给我交公司应交的部分,不同意给我交滞纳金,滞纳金要我自已交,原因是公司说以前有下发通知告知员工提交交社保的材料,说是我自已没有提交材料所以公司才没
辞职公司不批准未办离职手续,辞职后几个月的社保公司代缴现要求个人全额补交合理吗
不好意思有点长,本人9月10日递交辞职信,按38条因不按时发工资写的,公司不愿意我这样写,说要走好好走按37条很快就办好,怕公司卡我档案就改成了37条自身原因辞职,9月20日把新辞职信重新寄回公司,但公司还是不批准,不给办离职手续,因已办完工作交接遂回家没去上班了,9月,10月,11月的社保公司代缴现告知到时候离职
原在北京总部工作,由于工作调动到了其他省份分公司工作,工资也由所在地分公司支付。由于没关注社保的事情就没在意,分公司这边又为我办理了一份社保,之前的社保也就没再过问。上个月北京总部发过来传真说为我缴纳了的2011年12月-2012年12月的社保费用,要我把这些钱补给总部财务,否则要求江西公司扣押我年底奖金和下个
12年3月份进的公司,说是实习两月,试用三个月,结果从三月份一直到10月份才转正,可是单位一直拖延时间没给我交社保,而且发工资时每个月都给我扣掉个人交的社保那部分,真是无语了,年后想提出辞职,请问我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02年到北京一家部队医院工作07年离开,期间单位未给合同工交纳社保,把社保金折为现金要求各自回当地交纳。现在回到家乡工作,被告知自行交纳的社保金不能算做工龄,只有单位为职工交纳的才能算工龄,请问我还能不能要求原北京单位补交? 我手里有当时单位开具的工作时间证明,但是合同原件部分遗失
现在我已经离职,但是公司合同明确写着交社会保险,但一直未买,但和公司协商说给买,我想问下能补起以前没买的吗?能不能直接让公司给钱赔偿。。还有公司合同写着上班后半年才给买社会保险这种合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