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生产队原住民,B生产队解放前后由流民构成,两个生产队都无实质证据证明对峰岭山拥有山林权属,而B生产队强行抢种果树,A生产队抗议要求队之间协商、镇政府调解均无效持续18年,就这样的情况要求政府仲裁或民事诉讼结果那会怎样?
我们是安徽省东至县大庄村丁村组,本组的山场在上世纪60年代共产风中被大庄村村委会占有,收回统管,在当时有条件村6组4分成,六三年分到六七年就没分,在81年林业三定时,村委会密密单方面,擅自办山林权证,现这次林改本组全体村民强烈要求村委会的山场归还我组,问如何维权? 本组也找过市,县,镇三级政府调处,但三级
我村属地内(非边界)有一块山林地,与湖南方均有“土地证”,经双方协商无效,98年崇义县“山纠办”和湖南汝城县“山纠办”共同形成一个处理决定,将上述有争议山林地的一半划给了湖南方。请问,县级山纠办有权处理这种跨省的山林纠纷案吗?先谢了!
生产队有公山一块,1980年8月甲有该公山承包管理使用证一张,编号456,签发证的人是该村原村干部,现已去世。同年甲将该山授权给乙管理使用至今。现该生产队出示了一张1980年9月由另一人签发的该公山承包管理使用证,编号489,该证填写的是该山管理使用权仍属生产队,不承认该山曾经承包给甲。现该山的管理使用权应依据什么
我有1982年的林权证和1985年的山林承包证,界线都很清楚,对方有1985年的承包证但没有1982年的林权证,在我的林权里有一小块是他的,界线也很清楚,我拿到1982年的林权证就把这片山造林了,对方把我的树砍掉了,请问,我能把这块山林要回来么?可以要他赔偿么? 我把这个案子提交到相关调解部门,已经接受了 可已经也有好几
如果83年所办的山林权证,牵连到纠纷山问题,这个证可否作为权属依据?
我想问:如果83年所办的山林权证,牵连到纠纷山问题,这个证可否作为权属依据?
八几年的时候,我家有个山林因为纠纷问题跟对方打过一场官司,当时的法院判决是我家胜并且有份判决书的,现在有人出来争这个山林的山界,在法律上请问下法律界人士的您我山林享受到有什么法律保护,对方会受到什么法律的制裁,谢谢!!
我们家一块山,周围共有三户,以前分山的时候每块山都搭一个小坪地,我们家就把小坪地种了树,可是旁边山主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树苗全部拔掉了,后来我们发现的时候他竟然说那块小坪地有一半是他的,以前知情的人也怕得罪人不敢说真话,村干部也不来处理,现在不知道怎么办才好,请问这种情况要找哪个相关部门处理呢?
各位律师: 您好, 我是一个农民,没什么文化,更是一个法盲,所以请求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 05年,我在我们农村买了山林并和村委会签订了《幼林及造林地出卖合同书》,当时政府没有实行林权证,所以该合同具有一切法律效益。在前几天我们上山栽树看到我家山上的树被别人砍了,经询问才知道我家的这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