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2000年政府征收良田时以暂定价格为4万多每亩,合同注明以后邻村征收价格多少再补偿差额,并返回地块一块供村自建大厦做村集体经济。邻村在早几年前以10万多一亩征收并返回地块,而我们村向政府要求补偿差额,政府只给8000元(私下与村长及书记签订了结协议),要求把地块划给我村一直拖欠不办手续,最近居然把本预留给我村的地块挪做他用并围起围墙。现在又向我村征收土地,房屋拆迁做"城中村"建设,对此我们村村民是欢迎的,但政府所出价格及房屋拆迁补偿与其他邻村存有具大悬殊,村民不同意。政府却私下与村长、村书记协议把土地给签订。村民知悉后,愤怒中群体把预留给我村的地块围墙给推到,并撕毁规划图广告布。现今政府以"指挥蓄谋故意毁坏财物"罪捉人定罪,捉的还是没参与推墻的,只是平时要求政府提高补偿比较高的人。 我想问问律师:1、我村要求土地补偿差额与邻村相同征收金,额合理不理? 2、政府与村长、村书记签订的合同没有经过社员大会开会算不算? 3、2000年征收的土地到今年2013年一直未开工,这是属于政府的还是农民或村里的? 4、在本是本村预留地块群体性推到围墙撕广告布,政府有权这样捉人扣人罪名吗?
我是益阳市赫山区城镇郊区户口,因政府修路经过我的房屋土地,但补偿只有600百块一个平方的房屋标准。请问请问湖南省益阳市城镇土地征服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因该是多少钱一个平方的标准。
我家土地使用证是70平米,房屋使用证上是36平米,院子34平米,拆迁说是危旧平房,房屋按1:1.85给,不回迁地势差远了,院子超出住房面积1.2倍以上的按每平米2000元给。不超的不给补偿合理吗?
从化市太平村刘庄队,农田土地约200亩,政府规划要在此地上搞房地产建设,政府以六万多元价格(包括青苗款在内)征收,我村民认为此价格太低,无法接受,请问有什么方法可以解决?
政府征收集体土地房屋,商谈补偿标准时,是否应出具相关文件给被征地人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今年四月底丈量房屋面积,八月一日开始商谈补偿标准,副乡长带队几乎每天白天或到晚上十一点多,十多人在我家商淡补偿问题,楼房面积510元每平方米,是否该出具相关文件给我家看,甚至给一份文件或相关补偿的书面材料绐被征地人,他们连演算过的草纸都每次带走不肯留下,因为我们是农民不可能知道补偿标
我是山西省商洛市人,家里有一栋5间4层得砖混结构并且已装修的楼房(先经营一家农家乐带宾馆),现在因政府开发建设需要拆迁,政府并为给出拆迁补偿政策,只是请了一家评估公司对房子的价值近行了评估,未涉及商业价值的评估现在协商过程中,政府只是以房产价值为标准进行补偿,对于商业价值等等都未涉及补偿,而且在协商过
企业招商引资来当地政府没给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现在面临拆迁怎样补偿
2008年工厂招商引资来,当地政府说给办理土地使用证,让招商引资来的企业登记办理土地使用证,但是现在厂房已经建好三年(办理不了产权证),现在面临拆迁,这样的情况可以等到合法补偿吗?如何补偿?有何法律依据!!!
我家现在住的楼现在要拆迁,但是拆迁是为了明显的商业利益,是开发商用来做商品房出卖的,已经规划好并取了楼盘的名字,而现在和我们家谈判的人是具有行政身份的人,并且给出的条件及其不利我家,请问这样的状况,要拆迁是否适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他们以行政方式参与拆迁是否违反了国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