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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征收土地价格,房屋拆迁补偿不公

政府征收土地价格,房屋拆迁补偿不公 我们村2000年政府征收良田时以暂定价格为4万多每亩,合同注明以后邻村征收价格多少再补偿差额,并返回地块一块供村自建大厦做村集体经济。邻村在早几年前以10万多一亩征收并返回地块,而我们村向政府要求补偿差额,政府只给8000元(私下与村长及书记签订了结协议),要求把地块划给我村一直拖欠不办手续,最近居然把本预留给我村的地块挪做他用并围起围墙。现在又向我村征收土地,房屋拆迁做"城中村"建设,对此我们村村民是欢迎的,但政府所出价格及房屋拆迁补偿与其他邻村存有具大悬殊,村民不同意。政府却私下与村长、村书记协议把土地给签订。村民知悉后,愤怒中群体把预留给我村的地块围墙给推到,并撕毁规划图广告布。现今政府以"指挥蓄谋故意毁坏财物"罪捉人定罪,捉的还是没参与推墻的,只是平时要求政府提高补偿比较高的人。
我想问问律师:1、我村要求土地补偿差额与邻村相同征收金,额合理不理?
2、政府与村长、村书记签订的合同没有经过社员大会开会算不算?
3、2000年征收的土地到今年2013年一直未开工,这是属于政府的还是农民或村里的?
4、在本是本村预留地块群体性推到围墙撕广告布,政府有权这样捉人扣人罪名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Myqt(浙江)
提问时间:2013-05-04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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