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对方在2002年签订了农村房屋买卖协议价款25万元,我付给对方全款,对方将房屋给了我,相互9年间没有任何纠纷,现在对方向法院起诉要求认定买卖合同无效。请问律师在我们签订合同的同时双方还给我签订了一承诺,内容是如果他反悔付给我购房差价款20万。现在时隔9年房屋价格涨了好几倍,我可以不可以向法院提出按照现在房屋评估价格,按照当初签订的违约赔款的比率80%进行赔偿要求,法院能否支持我。另外也请您给我支支招,我怎样才能保证我的利益不受损失。
我是04年4月买的一处二手房,当时房主说他正在办理产权证,已向单位交了购房款12000元,于是我将7.5万元的房款交给他,余款2.5万元在我们签订的合同中明确待房证下来后办完过房再补交.这样他将房屋交付我使用.2005年8月,他到法院起诉我,认定我们签订的房屋买卖无效,并说产权证办不下来,他们只有1/4产权,单位有3/4产权,并且他
本人1994年申请一块企业用地,1996年改商业用地市主要领导批了会议也通用了,但是后来由于资金不够就没有去交款,现在房子建起来了,卖给人家一些,在合同上有注明让买方少付点钱,等商业手续办完在交,这在合同上都有注明,请问这样的买卖合同有效吗?如果无效怎么办(买方现在买的房子租金已超当时买房的钱了)要赔偿多少
今年4月份我有一套住宅出售 当时和买方签订了合同 买方交了2万元定金 定于7月份交房(口头约定)没写在合同内 现在由于房子掉价了 买主不想要了 说现在拿不出钱 我们准备去外地 请问律师 怎么办 我让他履行合同 对方说合同上又没有写明何时交房 只注明其余欠款待交房时一次付清(因为当时只是口头约定7月成交) 看来是对方
我与2010年4月3号鉴定了一份合同,写的较简单,当时交8万元的首付,总价是19万8,写的12月30号交房,可至今房屋还未动工,说是还有些证没办下来.而且在我买的楼层前紧挨着一份瓦房是仓库,我想如果日后其也要建楼的话,肯定挡住了我们的光线,我现在想解除合同关系,请问是否要付违约金,应注意哪些问题
4月30日在不知房屋被抵押的情况下签了购房合同,后购房人在2个月后被捕入狱,剩余的房款没有偿还能力,房屋也没有过户,想解除合同。在房产局查出房主在5月5日在银行解除了抵押,以这个为依据,可以解除合同吗?
您好,想向你咨询一个问题,,麻烦您了。 我想在某盘买个二手毛坯房,但卖房的没有房产证,据说是开发商还没有办下来,我找中介,谈了一套房,卖房的要我先给30%的首付,如果我和他们签了购房合同,约定房产证下来后就过户,然后贷款给他其余房款,然后在公证处公证了。 请问:我的这个合同具有法律效应吗?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