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已经死亡,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都是我父亲的名字,现在我母亲想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得名字更正为自己的名字,房产属于我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我父母共有4个子女,其中大姐比父亲先死亡,老3是个弱智力无法生活自理,大姐死亡的时候生育有2个子女,老3因为智力原因至今未婚,也无法成家,其他2个子女均已经结婚,但是
请问,1993年买了房,签订了买卖协约,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也交给了我,现在想过户,原屋主在外省老了不方便回家一起办理手续,请问是否可以我本人到原屋主的住处找公证处公正办理产权委托书,然后办理过户手续呢?我该怎么办理呢?
某私营企业于1998年和1999年分别通过县级人民政府的征地手续批复,在2009年取得以划拨方式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两次批复的土地办理在同一个土地使用权证内),这土地证合法吗?
我们拍卖买的县水利局的房子因没办房产证,现在要拆迁他们以国有土地不得买卖单方面撕毁合同,我们应该责么
合同内容 曲周县水务局水利宾馆门市租赁合同 甲方:曲周县水务局(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郭振河(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把楼下门市租赁给乙方使用,并达成条款如下: 一.甲方同意把楼下门市2间租赁给乙方使用,每间6.35万元,七年后还给乙方本金,让乙方据需使用该门市33年,如不能在七年满后还清乙
原有住房在出售时,因买家欠我一小部分房款,仅办理了产权手续,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多次找其催要房款,其均以房子买贵了为由拒付至今。现该房要动迁,我能得到土地使用权补偿吗?
商品房开发商只提供房屋产权证,不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他能得到什么好处
最近购买了套商品房,70年产权,开发商只提供房屋产权证,不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合法吗?如果拆迁,开发商能得到拆迁赔偿还是什么好处? 商品房合同上写的是:本合同约定的“房地产权证书”仅指“房屋产权证”,然后我问他们能不能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他们说都没有,土地是国家的,个人没有! 经过个人网络搜索和咨询
房子宅基地使用证明丢失,土地管理部门找不到存根 ,现在房屋已经被拆迁,未得到一分安置补偿
房子宅基地使用证明丢失,土地管理部门找不到存根 ,现在房屋已经被拆迁,未得到一分安置补偿,怎么办?补办宅基地证明现在还有用吗? 问题补充1.:宅基地上有房子,是未经宅基地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别人(A)私自盖的。原有的房屋被A 私自拆除。现在A同意说给于证明:“房子是为宅基地所有人盖的” 问题补充